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积极搭建平台,在全国建立23个就业实习基地,先后与德国奥迪、德国保时捷、英国捷豹路虎、瑞典沃尔沃和东风标致、北京现代、上海通用、长安福特、奇瑞、比亚迪等国内外著名汽车企业深度合作,在学院内设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从在校生中提前培养企业发展急需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开办校企合作班,实行“订单教育”,为学院教学改革提供了汽车技术前沿资源,也为毕业生铺就了高品质的、成熟稳定的就业渠道。
1、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如计划未完成,均参加征集志愿。
3、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5、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应试语种,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6、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