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处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占地347亩,毗邻规划建设中的昆明国际新机场。学院总建筑面积(含一分校)44994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0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647平方米,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0万元。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体育运动场、警体射击训练场,驾驶训练场,建有涵盖4个类别13个现代化专业实验室的实训中心,在全省建立了20个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基地,满足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求。
学院现有在职在编警察职工203人,警察教师138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5人,占教师总数的26%;讲师52人;具有硕士学位的45人,占教师总数的33%;正在攻读在职硕士学位的近20人。35—45岁的教师40人,占教师总数的29%;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71人,占教师总数的53%。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优良、结构合理,能适应普通高等警官职业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
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高等警察院校,学院一直着眼于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监狱劳教工作的需要,确立了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培养目标,主要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劳教单位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推进云南依法治省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建校30多年来学院累计为云南省监狱劳教机关单位及公安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14382人;培训在职民警23340人(次)。
收费标准:
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应用泰国语、应用缅甸语专业采用“2+1”培养模式,其中两年在我院学习,一年到对象国合作院校学习,赴泰国学习费用约为25000元,赴缅甸学习费用约为35000元,(以上费用包含支付给对象国的学费、交通费、生活费、办理签证费用)。赴对象国学习期间我院不再收取学费。
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警校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还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2.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学生毕业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