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于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监狱、劳教工作的需要,确立了立足行业、面向政法和服务社会的培养方向。建校30多年来,学院坚持“以生为本、以师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忠诚、笃法、勤学、树人”的校训,为社会各行业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培养了大批人才,为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和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招生对象及范围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5省(区、市)招生。
2.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体育类、外语类、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的考生),面向云南省招生。
招生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云南省“三校生”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见政审表)。
4. 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
5.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66米以上(含1.66米),女生身高1.56米以上(含1.56米);体型匀称,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最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5%;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无色盲;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招生程序与办法
1.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在云南省内,我院所有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2.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政审面试工作人员。
(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为7月7日-8日,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及大部分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我院网站通知,同时我院也会在面试之前使用移动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体检结论通知”或体检表复印件,以及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
(4)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女生:立定跳远;男生:1000米跑、俯卧撑;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
毕业学历: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