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标准
会泽茚旺中学是一所现代化、寄宿制完全中学。学校于2020年评定为省一级二等完全中学。学校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教学、体育、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是学子潜心学习的理想之地。
单证单方标准要求,双证双方标准要求。
仅颁发中国学历文凭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标准应不低于本校同学历层次专业招生的标准。颁发中外两个学历文凭的,不应低于中方办学者本校同专业的同批次的最低标准,同时应满足中外双方协议达成的其他学术标准要求。
根据各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不同招生计划和要求,在部分省份,中外合作办学可以用区别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的单独招生代号进行招生。即因为招生代号不同,对于同一个院校的同一个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和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招生分数可能出现差别。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自主招生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颁发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如何招生
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明确告知考生及家长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将 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学校显目位置公示。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本地学生(即参加惠州市中考的学生)的分数不能低于惠州市教育局设 置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不能取得惠州市普通高中学籍。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外地(即没有参加惠州市中考的外省、市学生)学生,要求该生符合省 异地高考政策,学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市中考满分总分的65%(即学生中考成绩≧中考满分总分 ×65%)。成绩符合的外省、市学生必须提供本人中考证、当地考试中心盖章的中考成绩单及其他有关 证明材料给就读学校,以便招生部门核实,否则不能取得惠州市普通高中学籍。
4、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诚信招生,不得以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贬低 他人等手段误导考生填报志愿;民办学校要告知考生学校收费标准;不得向考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 以口头承诺、签订协议、减免费用、预收学费或定金等形式招揽生源;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有 偿招生。否则,一经查实,将作出减少或暂停该校明年的高中招生计划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