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优选1、前往港澳探亲
前往港澳地区探亲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港澳有定居的直系亲属; ②在港澳有因私应聘工作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③在港澳有就学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④直系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港澳会亲的; ⑤归国华侨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港澳 会面的; ⑥在港澳有定居的近亲属。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有关手续: ①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上相同的照片; ②审核户口簿、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③提交港澳直系亲属、近亲属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④亲属关系证明书。
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办理。
审批限期:为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75元。
2、前往港、澳团队旅游
办理港澳团队旅游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②提交有港澳游经营权旅行社出具的全额发票。
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05元。
3.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凡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事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均可向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办理。 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近期免冠两寸光面证件照片二张,黑白彩色均可; ③填写真实、清楚的申请表; ④境外邀请信及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申请人的入台证复印件; ⑥夫妻探亲还需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 ⑦申请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的批件。
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05元。
4、前往港、澳商务
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境外驻昌机构,办事处,"三资企业",集体,股份制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国有企业的三级以下公司,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向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办理。 ①签订合同或参加招标、投标的; ②检验、监督设备、货物的; ③参加展览会、交易会的; ④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 ⑤应邀从事商务、科技考察的; ⑥驾驶往返香港与内地交通工具的。
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 《商业、培训、就业等签注申请表》; ②审核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③提交与商务签注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邀请函、商务登记证 (复印件); ④所在企业派遣函、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55元。
5、办理前往港澳定居
办理港澳定居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夫妻团聚(夫妻一方在港澳定居); ②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父母均定居港澳或者父母双亡、在港澳有直系亲属或近亲属); ③照顾在港澳无依靠父母; ④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投靠在港澳的直系亲属); 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履行的手续: ①审核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提交与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夫妻团聚,须提交涉外结婚证; ③提交邀请信和邀请人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