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答案根据俄2002年颁布的第115-ФЗ号《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第13.2条款以及2010年第86-ФЗ号修订案,对“高技能专家”定义为具有某些具体领域内工作经验、技能或者成就的外国公民,并且其在俄薪酬应达到相应条件:
1)从事科研或者教育工作的科技人员或教师,其年收入(按365日历天计)不低于100万卢布,具备邀请资格的单位包括:经国家注册的高等教育机构,国家科学院及地方分院,国家研究中心或国家科学中心,位于工业生产、旅游休闲以及港口物流等三类经济特区内的入驻企业(个体经营者除外);
2)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入驻企业(个体经营者除外)内工作的外国人,其年收入(按365日历天计)不低于70万卢布;
3)根据关于“斯科尔科沃”创新中心的联邦法,参加“斯科尔科沃”项目的外国公民,对其薪酬收入不做要求;
4)对于其他外国公民,其年收入(按365日历天计)不低于200万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