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优选一般大学安排的出国,无非是交流生(互派长、短期留学生,进行文化、语言、历史等方面的学习或研修),所以给你搜集了一些资料:
目前只有韩国的项目(山东师范大学只办了这一个,其它的属于自费游学,没什么意义,只能当旅游),如下。:
山东师范大学与韩国又石大学流通通商学部为了扩大两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韩两国的经济与文化交流,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增进友谊的原则,在山东师范大学合作成立中韩合作国际通商学院。2003年11月18日,赵彦修校长率领我校代表团访问韩国又石大学,期间与韩国又石大学金荣石总长签订《山东师范大学和又石大学校合作成立国际经济通商学院协议书》。2004年3月1日,韩国又石大学校就此事专程派代表团访问我校。经双方就具体事项的多次协商,签署了《山东师范大学与韩国又石大学流通通商学部合作成立中韩合作国际通商学院备忘录》,达成以下共识:
一、学院名称: 山东师范大学中韩合作国际通商学院(以下简称中韩学院)
二、专业设置
(一) 中韩通商
(二) 流通·物流
第一阶段先设国际经贸专业中韩通商和流通·物流方向,以后逐步增加专业。
三、办学方式
(一)中国学生采用“3+3”模式本硕连读,即本科为“3+1”的形式(在山东师范大学学习3年,在又石大学学习1年),本科毕业成绩合格,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国际经贸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之后在又石大学继续攻读2年硕士课程,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又石大学经贸专业硕士学位;
(二)韩国又石大学的学生采用“2+2”双学位形式,即在又石大学学习2年后,到山东师范大学中韩合作国际通商学院续读2年。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发山东师范大学中韩合作国际通商学院本科毕业证和经济学学士学位;同时,由又石大学流通通商学部按韩方规定,发有关专业的毕业证。又石大学在选拔“2+2”学生时,除了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汉语水平外,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受课能力;
(三)以上模式在两校友好交流的基础上相互承认学分。
四、中韩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相互选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态度友好的学生作为中韩合作国际通商学院的学生。中国学生的招生工作由山东师范大学负责,韩国学生的招生工作由又石大学流通通商学部负责。
五、投资方式
(一) 中方提供环境幽静、相对独立的办学场所、优秀的师资,以及按中方规定提供学院的日常运营经费和与韩方所投设备配套的附带设施等,并负责教学场所必要的装修;
(二) 韩方以优质、高新技术的教学、科研、办公设备作为投资方式,在满足教学、科研的前提下,视合作办学的规模分批、分期投入,设备的增添和更新均由韩方负责。
六、经营与管理
中韩学院的教学、行政等所有事务由中方、韩方共同管理。
(一) 中韩学院设2名院长,韩方任正院长;
(二) 双方院长共同负责教学(教学过程、教学计划)、人事管理、经费管理、学生管理、学院的日常运营等方面的工作;
(三) 中韩双方院长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
(四) 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任用由双方商定。中方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工资由中方负责,韩方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工资由韩方负责。
(五) 韩方行政人员和教师在华工作和任教期间,由中方提供宿舍和每月2500元人民币的生活费。
七、招生人数
初期每年招收中国、韩国学生100名。
八、师资配置
(一) 以中国教师为主,又石大学派遣流通通商专业的教师来华参与教学工作;
(二) 初期,由韩方派遣1名教师,以后按一定比例,随学生数目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三) 根据又石大学流通通商学部的邀请,中韩学院可以派遣教师赴韩协助韩方教学;
(四) 又石大学按照外国教授的工资标准,支付中韩学院派往又石大学的中国教师在韩期间的工资。
九、课程设置
由中、韩双方协商确定。
十、学费
(一)派往又石大学的中韩学院学生:
1. 享受又石大学学费55%的优惠,免注册费;
2. 每学期学费按当时汇率折合成美元计算;
3. 以中韩学院的名义派往又石大学的山东师大专科毕业生也享受第一条待遇(但需提供在学证明或毕业证明)。
(二)派到山东师范大学中韩学院的又石大学学生:
1. 山东师范大学给予又石大学在校生及毕业生学费优惠10%,免交注册费;
2. 学费以当时汇率按美元计算。
十一、共同培养专升本学生
(一)中韩学院在山东师范大学和其他专科学校选拔学生,以“0.5+2”的方式,共同培养专升本学生;
(二) 被选拔的专科毕业生,在山东师范大学中韩学院学习半年韩国语后,派往又石大学学习两年,毕业后发又石大学本科毕业证。
该项目拟于2004年9月份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