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期待已久的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项目通知终于公布,现对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遴选办法、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说明进行转载、解读和建议。
2022年州政府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项目遴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项目遴选工作,根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遴选通则》(以下简称《遴选通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计划
第三条2022年选拔规模另行通知。
第四条高级研究学者的出国学习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出国留学期限应根据单位正式出国留学邀请函所列的学习时间确定。个人申报资助期限不得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学习年限和资助年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五条重点支持留学人员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著名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深造。
第六条出国留学人员可以主要通过国内选拔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出国留学单位,也可以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派出。
第七条资助内容包括资助期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资助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生活的资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图书资料费、医保费、通讯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期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贴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符合评选通则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九条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所在单位的研究项目、课题和重点工作。
第十条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人员将重点支持副厅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
第十一条申请访问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毕业后要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博士毕业的申请者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第十二条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申请时3年以内;或即将入职或已经入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者),应聘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确定取得博士学位后方可派出。
第十三条申请时,须提交单位正式的出国留学邀请函。
第十四条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外语条件和留学国家、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达不到派遣要求的,经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申请,但必须提供能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托福/雅思的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考核被录取,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留学人员培训部门的相关语言培训或自行申请WSK/托福/雅思等考试,达到外语要求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报考时外语合格者优先考虑。
第四章选拔方式
第十五条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2022年网上报名和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间内登录全国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2022年全国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的申请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引起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八条遴选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操守、身心健康、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留学必要性、研究计划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对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遴选单位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评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合格的申请。
第十九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相关单位(详见受理单位名单)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第二十条受理单位应于5月10日前将书面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保存3年。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合格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国家奖学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材料审核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遴选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等。同时,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将根据外方提交的正式邀请函进行审批。个人申报资助年限低于留学年限的,按个人申报年限核定资助年限。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申请人的品德、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
3.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留学计划的可行性和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4.目的地国家、机构和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和专业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收申请人所需的科研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留学回国后为申请人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推荐态度等。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第五章调度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当选单位应当承担对本单位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十四条被录取的留学人员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时发送者,自动取消留学资格。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和延期派遣的申请。
第二十五条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手续前,必须登录全国公共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如有疑问,请按录取国家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和美洲事务部。
第二十六条对留学人员实行“按合同派遣,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遣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州政府留学协议书;国家公派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留学人员上海培训处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机票预订等派遣手续(详见留学人员须知)。
第二十七条选派单位和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在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派遣手续时,应当认真审核其留学国家、就读单位和就读期限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出国留学人员应在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留学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注册手续,按留学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办理。
第二十九条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国家资助留学人员奖学金基金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政府留学协议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遴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国内遴选单位提交研究报告。
第三十条出国留学人员应当完成协议制定的研究计划和国内遴选单位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向遴选单位报告留学结果,并自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办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第三十一条选派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派、管理、回国”各环节,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
1.留学人员录取后,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问题的不送;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监督并确保他们的按时派遣。
2.派出留学人员前,要进行出发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心理、精神、道德、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对留学生海外培养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收益;指导和帮助他们出国。
3.留学人员派出后,要保持经常联系,加强指导,做好出国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4.海外留学生回国后要进行评估,确保留学收益。
第三十二条选派单位应当定期汇总其派出人员出国管理和回国情况,以及公派出国留学的好处。
第三十三条受资助的留学人员撰写、发表、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时,应注明“该研究/成果/论文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留学人员不符合选拔通则和选拔办法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公序良俗、良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的。,并在选拔录取阶段和履行国家公派留学协议期间被查实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终止资助、违约追偿等措施。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中的日期和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Knowledgeman.com的解读与建议
一、与2021年相比,2022年的通知精神有以下不同:
1.候选人数。今年没有明确公示,只是单独公布。2021年,该项目总人数为2700人。
2.留学资格保留时间。直到2023年12月31日。未按时发送者,自动取消留学资格。
3.今年评选办法中删除的部分:评选主要依据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4.材料审查。明确国家留学基金委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遴选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等。同时,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将根据外方提交的正式邀请函进行审批。个人申报资助年限低于留学年限的,按个人申报年限核定资助年限。专家评审过程增加了申请人的学术诚信。
5.增加了一条补充规定:留学人员不符合《选拔通则》和本选拔办法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学术道德等。,且在选拔录取阶段和《国家公派留学协议》履行过程中查证属实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终止资助、要求违约赔偿等措施。显然,这些措施中的日期和时间是北京时间。本办法由国家奖学金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建议
1.邀请函是申请的必要条件。虽然外语水平很重要,但是申请时达不到发送要求的也可以申请,比如所在单位的重点推荐。
2.鉴于美国目前的签证政策,建议涉及敏感学校、敏感专业背景的申请人尽量避开美国,以免签证被拒,然后办理改派手续。
3.目前距离项目申请截止时间还有一个多月。建议申请人抓紧时间,以免错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