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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蔡洪坡)10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公安机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40个、涉恶团伙1439个。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克服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截至9月底,共打掉涉黑组织29个、涉恶团伙335个,破获违法犯罪案件3411起,有力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记者蔡洪坡摄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刘云峰介绍,省公安厅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重点案件46起。依托省厅扫黑办直属的88人打击行动队,直接对重点线索和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指挥侦查;所有涉黑案件均由市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带队,统一组织、指挥和查处。对重大涉恶案件,由市公安机关跨县异地指导用警和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社会关系复杂,当地侦查难度较大,省扫黑办会指定异地侦查。如保定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刘某松、沧州东光县涉黑涉恶犯罪组织陆某某、邯郸市公安局侦办的石家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闫某等,都在彻查之中。
公安机关在查办黑恶案件中,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核对涉案财物、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同向进行,明确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的程序,明确追缴、没收财产的范围和证据标准,落实公安与检察、法院、工商、税务的协作通报机制, 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涉案财产的处置,快速出击,及时查封,多警种到案跟进深挖,扩大范围,彻底清偿财产。 今年以来,该省已查封、冻结、扣押犯罪组织涉案资产73.1亿元。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纪委、监察局的合作,实行两班倒行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侦查工作中发现的已被摧毁的“保护伞”和腐败线索,实现扫黑除恶、惩治腐败同步推进。对于查处的“保护伞”,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确保“打伞断网”工作落实到位。
据悉,今年4月,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清线索、清逃犯、清案件、清保护伞、清黑钱、清行业等六项清理行动,特别是大力推进以公安机关为主的清线索、清逃犯、清案件,确保所有案件全部清理完毕。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共获取涉黑涉恶线索33295条,检出33211条,检出率99.75%。其中,9月底前需要清理的3187条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排查完毕。到今年6月底,2019年立案侦查的黑恶案件已全部移送起诉。我省目标逃犯116人,其中涉黑逃犯34人(公安部A级逃犯1人),涉恶逃犯82人。截至目前,已报案115起,仅1名境外逃犯尚未到案。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政委李洪泽介绍,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收官之年。日前,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提出“四个必须”的硬性要求:一是辖区内要安排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派出所所长、县级公安局长必须安排到位;二是上级交办的黑恶犯罪线索,办案单位必须核查到位;第三,有黑恶势力的地方犯罪,打击必须到位;(4)对案件定性为黑恶案件的,案件定性必须到位,确保除恶务尽依法处理,取得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