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自治区2023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核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8时—3月27日24时,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补报。
2.报名网址: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首页(http://wsjkw.nx.gov.cn/)“在线服务—中医确有专长考核”。
(二)现场审核
1.初审:2023年3月27日—31日期间,申请考核者须将材料报所在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调查核验,合格者报送所在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2.复审:2023年4月3日—7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合格者报送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
3.自治区级审核:2023年4月10日—14日,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组织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考核条件人员信息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二、现场审核
(一)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多年实践)考核申请表》一份;
2.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提供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4.两名推荐医师的推荐承诺书(报名网站下载区下载模板),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5.医术渊源材料(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此项不需要提供);
6.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申报1个病证不少于1000字,2—3个病证不少于2000字;
7.能够证明申请人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5例典型案例;
8.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此项不需要提供);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后(2017年7月1日)参加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指导老师出具的实践情况书面评价意见,以及实践所在医疗机构对参加实践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
(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师承学习)考核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4.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提供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以及继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两年的证明材料(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未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以及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
5.两名推荐医师的推荐承诺书(报名网站下载区下载模板),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6.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申报1个病证不少于1000字,2—3个病证不少于2000字;
7.能够证明申请人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5例典型案例。
三、考核时间
2023年5月下旬,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注意网上报名和县级现场初审时间节点,逾期不予补报。其他有关信息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宁夏医学考试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资格、考核办法等事项遵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卫规发〔2021〕5号)执行。
(三)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工作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初审、复审及资料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