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签证


如何填写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签证于“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签证服务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公派留学人员出国派遣工作,方便公派留学人员查询办理签证进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服中心”)特开发了“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签证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签证服务系统”)。留服中心通过该系统实现了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网络化管理,公派留学人员可以通过该系统在线提交“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并查询办理出国手续的进程等。该系统从今年3月1日试运行以来比较稳定,并受到了广大留学人员的欢迎。留服中心决定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网上签证服务系统”,具体说明如下:
一、凡在留服中心办理出国手续的公派留学人员,须先登录“网上签证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在线提交“基本情况表”后,方可办理签俯碃碘度鄢道碉权冬护证申请等相关出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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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登录系统后,请仔细阅读“系统使用指南”并按步骤完成各项工作。
三、申请人在线提交“基本情况表”后,请打印出一份“基本情况表”,之后连同其它签证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留服中心出国处。
四、申请人在网上成功提交“基本情况表”后,可以随时登录该系统,查阅本人办理签证的进程。
五、留服中心将通过“网上签证服务系统”及时发布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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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分吧:)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美国),需要哪些程序?出国留学手续的办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费出国留学,第二种是公费出国留学,手续的办理是不同的,所需材料也不相同。
1、自费出国留学
(1)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2份《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详细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
(3)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一次性成像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个人联系的自费出国留学,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通过合法中介机构联系的出国留学,提交该中介机构出具的统一格式的有关证明和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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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7)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的同意证明;
(8)提交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2、公派出国留学(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
(1)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2份《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详细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
(3)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一次性成像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公派出国留学签证怎么办理1、我何时可以办理签证手续?
您在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录取为公派留学人员,拿到基金委下发的相关录取文件后,即可联系我处办理签证。
2、如何办理签证?
根据各国驻华使馆的签证政策和要求,我处可代办部分国家的签证,主要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新西兰、日本等国,请赴这些国家的申请人按照我处网页要求准备签证所需材料并提交至我处。有些国家要求申请人赴使馆或签证申请中心进行面谈或留取指纹,主要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等国,那么,赴这些国家的申请人则需要将签证材料直接提交至使馆或签证申请中心自行办理签证,在自行办理签证前需联系我处办理照会和经济担保。
各国的具体要求,请详见我处相关网页的说明。
3、可否办理家属携签的签证?
目前,经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驻华使馆的授权,我处可为赴这两个国家的公派留学人员的家属办理家属携签签证。
有关办理此类签证的具体要求请发送邮件至nyao@cscse.edu.cn进行咨询。
4、签证材料提交至出国处后,如何了解签证办理的进程?
申请人可通过“派出服务系统”查询签证办理的进程,如系统显示“返签”表示您的签证已经办好。签证办好后,我处负责机票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由于个别国家签证办理周期较长,如加拿大、北欧国家,申请人如长时间(3个月以上)没有得到我处或使馆关于签证的相关通知,建议将您的情况发邮件至chuguo@cscse.edu.cn,我处在接到您的邮件后会尽快赴使馆进行查询。
5、我何时可以拿到签证?
签证的审批权在使馆签证处的签证官手中,所以我处无法得知签证的具体下签时间。使馆签证处一旦签批您的签证,我处外勤工作人员会马上从使馆取回,负责机票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
6、自办签证人员的签证费如何支付?
赴需自办签证国家的申请人,如美国、英国、德国、瑞典、瑞士、荷兰、比利时等,需先行垫付签证费用给使馆。申请人在来我处办理领取机票行程单、报到证等手续时,我处会凭签证费收据予以报销。
7、我是否需要进行体检?
根据各国签证政策的不同,有些国家需要申请人在申请签证前或申请签证过程中进行体检,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请申请人根据各国签证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请详见我处相关网页的要求。
出国前,我国卫生检验检疫局对赴个别国家的出国人员有进行国际旅行检验检疫的要求,详情请咨询当地的卫生检验检疫局。此要求与办理签证无关。

怎样申请出国留学?而且是全奖的那种...本科一般是没有全奖的,半奖也少的可怜。研究生的奖学金还相对多一点。看你要去哪里了,如果去欧洲的一些国家,像德国,法国,意大利等等,公立大学都是不收学费的,每年只交注册费,合人民币几千元。奖学金多的国家也就是美国了。你必须是重点大学毕业,而且成绩不错,有人给你写推荐信(最好是那个学校毕业的学生,国外比较相信校友),外语考试也要高才可以。GOOD LUCK

如何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阶段一:校内选拔阶段
这一阶段是一切的起点,也是最难的两个阶段之一。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准备资料。我在这只想提几个重要的点。
1.邀请信
你在本校申请国家公派,首先必须有国外高校的邀请函,而最好是“一流大学、一流专业、一流导师”,这是最为重要的选拔标准。因此,你需要借助一切力量,拿到国外名校的邀请函,万一拿不到最好的,也要拿到至少一封,也让你有了继续前行的基础。
(关于邀请信的获得与写法,我之前文章有详细说明,订阅汤姆大树头条号即可查看历史文章)
2.英语水平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英语水平也是有较为严格要求的。想要达标,一般是通过雅思和托福等语言类的考试,另一种是参加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班,还有就是国外导师邀请函中明确表明你符合他们的要求。这三种方法是较为容易实现的。
3.专业与学术积累
你需要在本专业的领域有一定的积累,最明显的就是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等级越高越好,另外就是跟着国内导师做过一些重大项目,或是最好有自己主持项目的经历,这些都是学校筛选的重点。
阶段二:网上申报及提交材料
这时候你已经拿到学校的名额,即已经通过学校考核,马上需要提交资料进入全国PK,这一阶段的工作可以用“十分繁琐”来形容。你需要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的大量资料。其中我挑选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进行说明:
1.研究计划
这是最重要的部分,你需要根据自己申请的大学和导师,进行详细而具体的撰写,最好与国外导师进行沟通,并请国外导师指点,因为大多数国内学习专业和申请的国外专业不对口,因此,需要找到二者之间的交叉点,尤其是把已有的成果和未来的留学学习合理结合,让审阅人一看就觉得你出国是有意义的。很多人在研究计划上敷衍了事,认为反正没出国,对研究内容一知半解,这将会是致命的,我所知道申请最终成功的人,研究计划都是十分用心写的。
2.邀请函
这里的邀请函不单单指的是国外导师给你的邀请函,而是针对“一流高校、一流专业和一流导师”这一个留学基金委最关注的点,进行资料的整理。你申请的国外高校,也许不全部符合这些标准,但是你可以就其中一个亮点进行详细阐述,比如你申请的国外高校十分有名,专业很强,虽然导师不强,也可以通过对高校以及专业排名和优秀的描述来弥补。
阶段三:国家审核阶段
一般在5月份,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对所有提交资料的人员进行审核,而最终结果会在5月份进行公布,这一阶段是艰难的等待,“一家欢喜一家愁”,如果你最终被录取,那么,恭喜你,可以好好和家人、老师、朋友一起庆祝了,因为,你已经通过最重要的一关,拿到资格,意味你可以马上办理出国的各种手续了。
阶段四:行前准备及签证
一段时间开心和欣喜之后,你会发现,出国之前的准备并不比前面轻松多少,你对如何出国以及如何办理签证等毫无头绪,因此,你马上会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行前培训,详细了解留学出国的基本程序,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准备资料,并网上预约签证,如果你是留学美国的访问学者,那么必须拿到国外的DS2019表格,并网上预约,才能够进行签证,通过签证,那么你就可以准备出国的行李以及其他物品了。
总结下来,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重点不同,可以说没有哪个阶段比较轻松,只有当签证真正通过,你的心才可以真正放下,而此时,你发现离出国的时间是如此地近,近到没有太多时间与家人相处,没有太多时间品味中国的美食,没有太多时间感受母校的温暖,没有太多时间与朋友相处。

公费留学和全奖半奖都是什么

1、公费留学在国内一般是指由政府提供留学资金的留学方式。公费留学的申请人要向教育部提交申请,申请通过以后教育部会直接向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留学费用。

申请程序:

(1)到留学基金委开具《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特殊项目由所在大学开具。

(2)登录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页面查询办理派往国签证需准备的材料及相关要求、注意事项等。

(3)登录“网上签证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提交成功后,将准备好的相关签证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签证办好后预订机票。

(4)出国处工作人员为您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5)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

(6)凭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前往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领取护照签证、机票等,按预定时间派出。

2、全额奖学金是指学校全额免收在该校就读的全部学费、书费和食宿费用。

3、半额奖学金是指可以获得学费全部减免,其他费用照常收费。

每个大学的奖学金申请条件和流程都有所区别,具体规定需查询各自的大学官网。美国是世界上奖学金种类和数量最多的国家,奖学金比较好申请。

扩展资料:

美国的全额奖学金

在理解美国奖学金的大概分类前,首先要理解两个概念,即,美国大学录取通知的两个种类:ADMISSION和OFFER。OFFER即指有奖学金的通知书,而AD则没有奖学金。

ASSISTANTSHIP可以分为两类,TA和RA。TA就是指TEACHING ASSISTANTSHIP 助教金。即从事帮助教授上课,批改作业等工作,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TA对申请者的要求是,是否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口语成绩是不是很好等。有些学校甚至要求申请TA的学生参加TSE(TEST OF SPOKEN ENGLISHI)测试。RA是指RESEARCH ASSISTANTSHIP 助研金。

TUTION WAIVER,就是减免学费。是学校另一种性质的资助。无担保人贷款。无担保人贷款一般出现在美国最好的大学中。学生被学校录取以后,可以凭借录取证明向银行贷款,美国大学专业排名而这种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

通常来说,奖学金的申请情况是:博士生的奖学金比研究生和本科生多。这是因为,美国的博士生一般是3-5年的学制。在美国留学的费用而且博士生的申请者一般会具有一定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在这3-5年中可以更好的参与项目的研究和课堂教学。而研究生学制较短,只有1-2年。所以奖学金,尤其是全奖相对少一些。

留学美国全额奖学金归纳起来有政府和私人的两大类,具体分为联邦政府奖学金,私人基金奖学金,学院内奖学金,系科奖学金,校际、系际奖学金、假期奖学金、助学金、助研金、减免学费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费留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额奖学金

参考资料:国务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证申请

如果考上东北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或是吉林大学的研究生,有出国学习一年左右就提前完成研究生学习的项目么。我东师的,只知道东师的一些情况,简单说,
东师的研究生留学是这样规定的:
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留学渠道:
一、依托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单位: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处 85099538)
二、校际合作交流项目(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处)
三、自费留学项目(咨询:留学服务中心)
另外有一些东师的常见疑问回答你看看。如果没有你要的答案,可以自己去东师的研究生网看看。网址是这个:http://yjsy.nenu.edu.cn/a/guoji/zhinan/
申报阶段:
1.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时间、选拔范围有哪些变化,是否继续面向全国进行公开选拔,在外自费留学生是否可以继续申报?
答: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时间调整为一次,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5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仍可参与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范围仍为“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2.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是国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是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三是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人应为项目高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需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并已开题。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联合制定的培养计划。其他详细申报条件详见选派办法。
4.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哪些人员?
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5.如何申请?申请材料如何提交?
答:详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相关说明。请参照其中的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除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合作渠道外,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6.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7.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8.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不可以。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9.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答: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 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10.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另外,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算起。
1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12.是否可申请学费资助?
答: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助并不是单纯向未取得外方学费资助的人员提供学费支持,其选拔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需进行面试。
13.如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报时是否只能选择一所院校?
答:是的。
14.是否需在申报前取得外方邀请信?
答: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15.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之一。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事先了解自身的身心健康状况及留学目的国的生活条件及健康要求,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长时间出国留学。所有被录取的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
16.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是否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答: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17.国内已离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如何申请?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
18.企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企业性质是否有要求?
答:可以。根据选派办法,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都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企业性质无特殊要求,在职人员的申请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辞职后不能申请。
19.博士二年级或以上学生可否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研究生?
答:不可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但博士三年级学生如申请需提交学校同意延期毕业的证明,留学期间不得回国进行论文答辩。
20.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答: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取得的学位类型。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以及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不能申请赴国外硕博连读。
2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
答: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 visiting student 、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须明确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22.如何取得《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答: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2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答: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24.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不可以提回申请表。如需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25.提交的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
(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
(3)国内外导师信息准确、清晰,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它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介绍;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有双方导师共同签字;
(5)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务必提供当年学费明细表(有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因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参加专家组面试,请在申请阶段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6)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
26.外语要求中第二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如何认定?
答:留学人员应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
27.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28.选派办法中“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全额奖学金如何界定?
答:全额奖学金是指外方学校提供的奖学金额度能支付申请人的全部学费和在外生活费。
29.国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不可以。
30.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再更改?
答:不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评审阶段:
31.项目评审的基本选拔标准有哪些?
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进行选拔。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 申请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包括教育背景,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国际交流能力等。
-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包括拟留学专业是否属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或国家发展急需专业,与国内所学专业的关联程度及在国内外研究水平的差距,学习计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拟留学单位及留学专业情况:包括拟留学单位的世界认可度,留学专业是否为该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 国外导师情况:包括学术背景、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 国内单位推荐意见/专家的评审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也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录取和派出阶段:
32.被录取后会收到哪些材料?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
答: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一式二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出国留学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国家公派研究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申请当年,最迟不超过次年3月底。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人员将不再有资格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3.赴英国留学的bench fee是否可以报销?
答:赴英留学人员,若需缴纳“bench fee”,应在邀请信中注明具体金额,出国后向驻英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报销。留学期限一年以上的,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英镑;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最高报销金额为500英镑;超出部分本人自理。邀请信上未注明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具体请参考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布信息。
34.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是否可以申请变更留学单位、导师或国别?
答:原则上不可以,若确有特殊情况,需本人向基金委欧亚非或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经基金委审核,确定是否予以批准。
35.如何办理签证、机票,申请签证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答:由留学服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可查询留学服务机构相应网站,按其规定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履行相关手续。一般为:
查询申办派往国签证需要的材料及相关要求、注意事项。
登录“网上签证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公派留学人员基本申请表”。
将准备好的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
签证办好后,预订出国机票。
领取签证、出国机票和《报到证》。
前往部分国家的留学人员还可以按规定预领取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被录取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也需要通过留学服务机构办理预订机票等手续。
36.领取签证、出国机票时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答:(1)出示《保证金收款证明》原件。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
(3)国内推选单位开具的《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4)经过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原件一份。
(5)《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6)留学服务机构受理签证/签证凭证
(7)留学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留日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等。
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不能领取签证、出国机票、报到证等。
37.录取后又取得了国外移民签证或者国外永久居留权,还能派出吗?
答:不能。一旦取得国外移民签证或国外永久居留权,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
38.如何交存保证金,被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办理保证金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交存保证金的具体细节请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办理时需出示录取函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学生身份证明、护照首页及有效入境签证页复印件。采取面交现金方式的,须在面交时一并出具;采取银行划转的,须在划转的同时将以上材料传真至010-88395790。
39.国家公派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40.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办理签证有哪些需注意的问题?
答:根据2009年3月英国签证新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申请Tier 4学生签证,须由邀请方提供申请学生签证的CAS号码,出具Visa Letter。赴研究所、独立实验室等非教育机构申请人须提前了解是否可为学生办理学生签证申请。使用Academic Visitor类别申请均会被拒签。
建议赴英联培生的留学时间控制在6-12个月为宜,申请前充分与拟留学院校沟通,确认可顺利申办有关签证申请材料后再进行下一步申请。
41.赴美国的留学候选人应办理何种签证?
答: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根据美方实际发放签证申请表的种类办理F-1或J-1签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仍要求办理J-1签证。
回国阶段:
42.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答:按《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43.怎样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
答:留学人员须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根据前往国家,分别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具体操作请参考《留学人员须知》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通讯地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邮编:100044。欧亚非事务部:010-66093936;美大事务部:010-66093974。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相关
44.哪些国家的自费留学人员可以申报本项目?
答: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等29个国家选拔,其他国家的自费留学人员暂不能申请本项目。
45.对可申报的国家是否有名额限制?
答:没有名额限制,在外自费人员和国内申请人公平竞争。
46.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有何要求?
答: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以申报。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时在国外已硕士毕业离校的人员不能申请。
47.对于在外自费留学人员,评审录取时是否和国内申请人区别对待?
答: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各类申请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按统一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评审录取。
48.在外自费留学人员是否必须回国办理录取后的派出手续?
答:是的,录取后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需回国办理如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最后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49.对于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是否提供回国办理派出手续的机票?
答:不提供。被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派出手续的机票自理。
50.如何确定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人员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答:对于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算起。

郑州大学公派留学条件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郑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战略目标,促进学校与世界各国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选拔与派出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派研究生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公派研究生的选拔与派出、行前培训、学籍管理、回国报到、质量评估等工作。
(三)与培养单位、校内导师联系,共同负责管理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
第四条 培养单位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组织本单位公派研究生预选工作,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录取人员的派出及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导师做好公派研究生在外留学期间的业务指导和联系工作。导师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与国外导师共同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定研修计划和在国外留学期间进行学习指导。
第二章 选拔与派出
第五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截止时不超过35岁。
(四)外语水平符合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
(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
(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下在读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应已取得博士学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供学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七)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尚不满5年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第六条 评审工作流程
(一)各培养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开展公派研究生中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的校内选拔和初审工作。
(二)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分配的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拟推荐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第七条派出手续办理
(一)研究生院负责向被录取人员发放录取材料,组织行前培训,办理签证所需校内材料。
(二)公派研究生须自行办理以下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1.护照: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须到县级以上、具有涉外能力的公证处办理。
3.《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须登录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网上签证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在线提交及打印。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指南》。
4.签证:可自行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
5.预订机票: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预订机票须知》。
第八条 公派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一)留学期限内,联合培养研究生按在籍非在校管理,联合培养时间计入培养年限。
(二)攻读国外学位研究生不保留学籍,出国前系在读生应及时办理退学和离校等手续,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三)公派研究生出国前需填报《郑州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备案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经学校推荐获国家资助的公派研究生,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经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须交存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 国外管理与回国
第十条 公派研究生应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地区法律和所在院校的规定,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独立承担。
第十一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国外管理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研究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联系,派出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每学期末向研究生院、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联合培养研究生研修情况报告表》。未按照要求及时向导师、培养单位和学校汇报学习和工作进展者,将视情况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使馆教育处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 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申请变更留学单位、留学身份、国外导师、留学期限,中途休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等,经学校同意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第十三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出国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须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回国后,填写《郑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回国报到表》,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
第四章 违约追偿
第十五条 未按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以上,在留学期间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和留学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公派留学身份,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等违反《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所掌握的本单位违约人员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展违约追偿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它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我想公费出国留学,怎样申请公费出国留学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留学项目(如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
怎么申请公费留学?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申请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其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3、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高校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高校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申请受理方式请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4、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各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3年7月份公布。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于2013年5月份公布;第二批于2013年11月份公布。
(5)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其他奖学金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5、派出及管理: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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