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党员关系怎么办
应将党员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参考资料:共产党员网-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可参考什么文件?
百度百科-党组织关系转接
出国留学党组织关系怎么处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在职期间公派留学,那么党组织关系仍然留在单位。如果是个人申请的公派留学,那么党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均留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简称留服)
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后出国留学党组织关系转到哪出国留学如果是党员的话,党关系用以下方式转:
⑴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直接转至省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分党委),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
⑵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所去省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到省外高校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的省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部(处),或所去的省(市、自治区)委组织部。
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至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⑷到部队工作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介绍信开到部队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
⑸凡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应当将其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出国、出境党员的组织关系应如何处理?
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他们的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农村党员保留在乡镇党委)。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和表现。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理由正当又无问题者,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如果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的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以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但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一般对党员的资格、活动、入党和退党要求不严,党员的队伍不稳定。如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入党者不需要申请,也不交党费,不过组织生活,只根据他在总统初选中声明选哪一个党的候选人来确定其党籍;在选举后一星期由政府据此编制出每个党的党员统计表。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党员因私出国其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该怎么办?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他们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应保留在为他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单位的党组织,一般是原单位的党组织。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大学生出国留学党员关系放那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原单位可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委保存。派出部委将党员名单通知驻外使领馆党委,各驻外使领馆党委可根据党员人数、分布状况以及驻在国情况,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或单独联系。党员可以出国留学吗党员可以出国留学吗?答案是:党员可以出国,普通党员来说没有太大的限制,通常限制性较大的是党员干部,党员因私(定居、探亲、访友、自费留学、就业或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境),应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逐级上报,并办理保留、停止党籍等手续。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党员,回国后,经过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的,可以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转正。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请问研究生毕业准备出国留学 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怎样处理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原单位可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委保存。派出部委将党员名单通知驻外使领馆党委,各驻外使领馆党委可根据党员人数、分布状况以及驻在国情况,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或单独联系。
档案可以交给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留学服务中心保管。党员出国留学党籍如何保留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保留党籍的申请,并递交有关境外入学通知书、劳务合同、邀请信等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国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报所在党委(含被授权可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党总支)审批,并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保留党籍的期限:出境求学的,按入学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限;出境就业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为限;出境探亲的,到香港、澳门特区一般不超过3个月,到台湾省一般为3至6个月,去国外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人员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员因私出境应按期返回,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申请,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方可延长保留党籍期限。
出境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补审,并填写《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产审批表》,报上级党委批准。返回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应做自行脱党处理。求问自费出国留学党员应如何交纳党费?答复:根据中组部对于共产党员自费出国留学的问题的有关规定,自费出国留学者,在学成回国之前,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即原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其出国前,要做好思想工作,提出要求,教育他以适当方式同驻外使领馆和原单位保持联系,在此期间暂不交纳党费。如果党员超过批准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者,应停止党籍,其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回国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过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经原单位党委审查批准,恢复党员组织关系后,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国内无工资的留学人员,可按出国前缴纳数额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