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回省和来晋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第一条 为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参加山西的经济建设,发挥留学人员的科学技术专长和对外联系的桥梁作用,促进山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留学人员是指本省教育、科技和经济建设急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留学人员。第三条 有关部门对留学人员可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工作单位。对回省和来晋工作的留学人员一律尊重本人意愿,工作时限可长可短。他们可以定居从事教学、科研、企业管理、技术指导、技术承包等工作;也可以流动方式进行合作研究、技术入股,合资办厂,合作兴办学校,科技机构等。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优先、及时解决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编制、增干指标、专业技术职称职数受限制的,省人事部门和科技干部主管部门应予以特批。留学人员随迁家属的工作由有关部门优先、对口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或到重点中、小学就读。配偶、子女为农业户口的,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
省人事部门负责留学人员来晋工作的咨询、服务接待和审定工作。
留学人员凭省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第五条 省财政每年拨出150万美元的配套人民币,其中三分之一用于派出留学人员,三分之二用于回省和来晋留学人员的科研资助。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通过各种途径,多方筹措资金,为留学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对长期或定居工作的留学人员应妥善解决好住房。取得博士学位的,原则上解决三室一厅住房一套;一次性发给安家费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启动费;解决单程或往返国际旅费。省选派出国留学生领导小组还可以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数量的科研资助费。
支持长期或定居工作的留学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计划和经费安排上予以保证。第七条 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给予表彰或奖励;留学人员引进的技术项目,确定具有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经省有关部门核定后,按晋政发〔1994〕42号文件规定予以重奖。第八条 留学人员完成约定的科研项目、工作任务或合同期满的,可继续受聘,也可重新选择工作单位,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再次出国进修、考察、合作研究等。第九条 对出国逾期未归被原单位除名或作为离职处理的留学人员,凡被录用的,如原系国家干部的,可恢复其干部身份,工龄累加计算。第十条 本规定由省选派出国留学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申请须知一:尽早明确学校专业目标
很多学生在准备留学申请的时候往往会存在一定的误区,那就是想先准备完雅思,再准备学校申请的事宜,事实上,专业方向和学校的确定才是最至关重要的事情,因为英国名校的申请涉及的情况比较繁琐,不同的学校的课程设置专业方向都不同,从而,不同的学校对学生的背景要求也不一样的,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那很难进行后续申请的准备工作。所以一定要先明确目标,根据这个目标的申请要求进行申请准备工作。
申请须知二:留出充分的准备时间
英国学生的申请通常要提前一年来申请,英国学校申请一般在前一年的7-9月份陆续开通网申,学生要在7月之前把所以的材料准备完善。
英国名校对留学生是有一定名额限制的,所以需要尽早提交申请,占得先机,不让留学计划“输在起跑线上”。
申请须知三:准备语言成绩
语言成绩是进入英国大学的必要条件,但也不是申请全部。尽管英国大学允许直接递交申请,有合格的雅思成绩,会大幅提高申请成功率。如果雅思成绩不理想,在申请中先不要体现,等拿到有条件录取之后,再集中精力提升英语水准。英国大学的申请考察还涉及高中成绩、个人特点、爱好特长、教师评价等。负责招生的老师们会依照申请材料反应出的情况决定是否接收你、是否颁发奖学金。所以申请材料的准备,不容忽视。
随着申请量的大量递增,越来越多的英国大学要求学生在提交材料时有好的语言成绩,否则,被拒的概率要大很多。例如在申请金融相关专业等,爱丁堡大学,布里斯托大学,曼彻斯特大学等要求学生在申请的时候提供语言成绩。
申请须知四:申请文书的准备
申请文书对想要出国的同学来说都不陌生。申请英国名校的文书材料包括学术成绩和个人陈述两方面,都将成为英国大学在评估录取时的重要参考。所以对于文书材料的制作,要精心准备,并积极听取专家及指导老师的建议。鉴于现在申请英国名校的竞争压力,文书材料越来越重要了,在申请过程中,其所占重的权重也越来越多,所以学生就更加额外的重视起来。留学专家建议除了学术成绩之外,在申请文书中要着重突出自己的亮点,申请者让学校对自己有一个比较深刻鲜明的印象是十分重要的。山西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说实话不怎么样,这里的员工很霸道,有时不跟顾客商量就擅自做主,还摆出一副威胁的态势,给我申的几个学校都很不满意,而且进外服务根本就是他们骗人的把戏,除了接了一下机,什么都没有。再找他们的时候,他们的态度更是差,收费也很贵。建议还是去北京找一家正规的好一点的中介吧!对了听我朋友说那里有个女员工,好像姓王什么的,甚是厉害,他说他上次去咨询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员工跟一个顾客发飙,好不厉害。这家企业的管理不好个别员工的素质在这我也不想多说了,个人看法,仅供参考!留学生回国找工作应该注意什么?留学生回国找工作首先应注意以下方面:
1、学历与专业定位问题。企业招聘的本质是找到能干工作的人才,对于国内大学的水平,排名、专业、学生素质等等,大部分企业的招聘人员是非常清楚的,但对于国外的大学,他们的判断力就差得多。除非是顶级的大学,如哈佛、牛津之类,其他海外的大学,招聘人员知之甚少。加上许多年轻的海外留学生是因为在国内适应不了残酷的高考,出国镀金的,别以为国内的HR傻,不了解不等于就盲目认同,真金与镀金的差别还是很大的,所以,对于留学生来说,在简历中,把自己的学校与专业情况定位清楚,让招聘人员一目了然非常重要。2、逆文化适应。逆文化适应即:ReverseCulturalShock,本来是中国人,在国外呆了几年,而且是在价值观形成的最黄金的几年,费心费力地把脑子洗成了一遍,可并不彻底,在国外存在文化适应的问题,可回国后,发现更加不适应,只有中餐吃得舒服,其他的都不是那么回事了。综上,留学生回国找工作首先要解决学校与专业的定位问题,让HR很容易评估你的水平;面试的时候,要尽量掌握国内企业的用人需求,善于表现自己。要是还不太明白需要详细了解,可以咨询留学生海归求职辅导机构获取帮助。山西人如何办理出国签证?山西人办理护照的一般程序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 领取护照。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
办理护照具体程序为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 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 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 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 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护照是不能用的。
如果有通行证,那就要办理签注。在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要有办理通行证的专门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如果是旅游,会由旅行社帮你办理。如果是读书,在珠海海关也能办,不过证件还是会被送到广州去做。速度很快,可以要求加急。在珠海海关只有周末才受理。
不要护照,香港是中国的,但是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一般要一周左右时间,有3月有效和1年有效两种,3月的可以往返两次,1年的可以多次往返。山西省 出国留学 pets 分数线出国留学的手续
(一)出国留学的类别及条件
总的来说,可分为二大类:国家派出和自费留学。
国家派出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由国家有关部委支付经费;二是由世界银行贷款;三是校际交流。还有一种是自筹经费,或由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由个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列放国家计划,出国手续与公费人员一样办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费公派”。
自费留学是由私人或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出国手续均由个人办理。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和经费等管理办法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
公派出国留学的办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学条件者,在接到国外学校的入学许可证件和外汇资助证明后,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按隶属关系,由单位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申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该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手续。
享受对方院校奖学金或资助费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在出国时尚未拿到资助费现款,可向派出单位申请垫付外汇额度(非贸易外汇三联单)。以供购买机票;由亲友提供资助者,其出国旅费,可凭护照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因公派出证明,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到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内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侍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4)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5)学成归国的公派留学人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工作,如用非所学,不能发挥本人专业特长,由其所在单位报请个级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的酌情办理。
3、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下列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规定,持用因公普通护照:
(1)根据协议、合同被派往国外的留学生、研究生、进修生、访问学者或进行合作研究、讲学、任教的有关人员;
(2)被派往国外实习、接受培训、监造和检验等人员。
上述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机构是我国外交部或授权受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
(三)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国内在职人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2、出国研究生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如需在国外直接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须由本人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十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完成“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6)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
(四)自费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
1、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和工龄、待遇
(1)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民提供可靠证明,由其定居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亲友资助,或使用本人、亲友在国内的外汇资金,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的人员。
(2)非在职人员,在高等院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和归国华侨及其眷属,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内地的眷属,符合(1)的情况并取得国外入学许可证件和经济担保书的,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3)在职职工要求离职自费出国留学,应事先经所在单位批准。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已经列入国家分配计划,应服从分配,为国家服务。
国内在学研究生,一般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
(4)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公费的各级别毕业生,在读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学生、研究生及在这段学习期间退学的人员,全日制成人高校的毕业生,都必须按规定完成服务期年限后方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在读四年级以下(不含四年级)学生和全日制成人高校公费在读学生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自出境之日起八年内回国服务的,退还其所交的培养费。
在读或迟学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公费学生或研究生,如果系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眷属,则自费出国留学可免交培养费;如果系上述六类人员的非直系眷属,应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属应完成服务期年限人员中的直系眷属可免除服务期,非直系眷属在偿还培养费后,亦可免除服务期。
完成服务期年限的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应提前半年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已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协议)的人员,须认定其已履行合同(协议)后,方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必须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自费出国留学审核机构办理学历和完成服务期年限的审核手续,只有获准后方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国护照。
(5)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获准后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
(6)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可保留学籍一年,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
(7)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8)对学成回国工作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凡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其回国国际旅费,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其国内安家费由用人单位按不同情况给予补助。
(9)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于毕业前半年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并分配工作;或在回国后向国家教育委员会登记,按同类公派留学人员分配办法及工资待遇的规定办理。
2、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自费留学人员属于因私出国,应办理私普通护照,颁发护照机构是授权受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属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应签署意见。具体办理手续时,必须备好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户口薄或集体户口证明,写明本人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
(3)“经济担保”的复印件,并附译文。“经济担保”须经公证后方有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纸照片五张,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名字;
(5)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本国公民出国申请表》
(6)用人民币交纳护照费、签证费、手续费、邮费。
为了保证公民的出国申请能够及时得到批准,我国政府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目前规定的时限是:出国申请的批复一般不超过三十天,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最长也不超过六十天。
(五)出国留学人员出境前后的联系办法
在留学人员集中的国家,我使、领馆设立教育处(组),配有专职干部负责留学人员的工作;在留学人员少的国家,由使、领馆指定干部兼管(一般是文化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行期一旦确定,可与有关驻外使、领馆联系。在可能的条件下,我驻外使(领)馆接到电传后,一般会派车到机场迎接我留学人员(或委托留学生联谊会接待)。有的接回教育处(组)所在地小住,交待注意事项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在机场交待完注意事项放生活费以后帮助转机(或火车,或公共电、汽车)达目的地。如因故无人迎接者,可打电话与使、领馆联系或乘车到使、领馆报到(或与当地留学生组织联系)。赴加拿大、德国的留学人员要自己乘车直接到留学生联谊会。单位公派,使馆一般不接,由自己与接待单位联系。
如果留学人员直接到达学习或工作单位者,到后要及时与使、领馆教育处(组)或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同志联系、报到,并将“报到证”交使、领馆教育处(组)。并及早与当地留学人员组织取得联系。
许多国家都要求入境的外国人在入境一周(有的一月)内到当地警察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居留证(或身份证),有的还要求居留证心须随身携带(如不带,查出要罚款)。离境时,要求注销,并办理出境签证手续。到达后务必询问清楚,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六)赴国外留学的有关事项
1、美国
(1)到美国留学的四种考试 ①TOEFL考试。TOEFL是美国考试服务处为赴美国和加拿大留学的外国学生提供的英语考试,对于申请到美国和加拿大学习的非英语国家学生,对方一般都要求有TOEFL考试的成绩。
TOEFL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非英语国家学生的英语熟练程度。TOEFL是一种从几个答案中选择正确答案的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三小时,考试内容包括三大部分:①听力理解(衡量对英语口语的理解能力);②结构与书面表达(衡量辨认标准书面英语的能力);③阅读理解与词汇(衡量对非技术性阅读材料的理解能力)。
TOEFL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一般应在对外联系学校前二个月或提前半年就报考TOEFL对方学校得到考生的TOEFL成绩后,作出录取与否的决定。
②GRE考试。GRE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ETS)提供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对于申请进入美国大学研究生院学习的学生,多数院校都要求具有GRE考试成绩。但也有一些院校不要求,或经过协商后,同意免试。GRE考试分为一般考试(亦称能力考试)和专业考试两种。有些学校某些专业要求一般考试的成绩,有些学校某些专业则要求一般和专业两项考试的成绩。申请人应首先通过查阅书籍或询问弄清对方的要求后,再决定参加何种考试。
③GMAT考试。GMAT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提供的管理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这种考试旨在了解申请入学者是否具备在商业和管理专业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资格。全世界有八百多个研究生管理学教学项目采用GMAT考试成绩,大约六百所院校要求申请入学者提供GMAT考试成绩。在美国,大多数研究生院的管理专业都把GMAT的考试成绩作为入学的标准之一,同时也作为第一学年学术成绩的一次预测。
④TSE考试。TSE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提供的英语口语考试,TSE考试着重考察非英语国家学生的英语口语熟练程度。考试时,发给每位学生一本考试手册,考生不得携带纸、笔和字典等进入考场。考试内容共分七个部分,有些部分要求考生朗读被指定的一本考试手册上的材料,整个考试的指导说明和考题都录在一盘磁带上,在考试正式开始之前,考生应先看一下考试规则然后听录音,回答问题时要对着话筒(麦克风),考生的回答就被录进另一盘磁带。这种考试不要求用笔做书面回答,考试时间共为半小时。
(2)申请去美国自费留学的条件
自费留学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自费到美国上大学(专科或本科)、读研究生或进修。
①通过正当和合法手续取得足够的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即:持有亲友提供的经济保证书(须得到所去国家的认可);或持有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和基金会等提供的奖学金或资助证明。其所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应能维持本人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②办好入学证件(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和办理护照签证所需的有关手续。
③英语水平足以在美国修读全日程的课程。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繁重的学习任务的要求。
(3)申请去美国留学的手续
无论自费或公费出国留学,一般由本人联系学校,并按对方来信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如经济保证书;TOEFL等考试成绩单;推荐信;本人学历证书等,然后办理申请手续。一般来说,需办理以下手续。
①写一篇自我介绍。通常是简略介绍自己的有关情况、所受教育、个人专业爱好及未来计划等。
②详细说明经济状况。由我国学校寄来自备表格或学院奖学金服务组织的“经济状况声明书”的,可按其中要求填写。个人用信件说明也可以。
③申请主修音乐、绘画或摄影艺术的,应附上一个盒式录音带或代表作。
④寄去两张照片。
⑤寄去健康证明一份。
⑥如学校要求付报名费,应尽早汇寄。无办支付者可请求宽免,有时能获得准许。
申请人办妥所有规定的手续之后,学校便会受理入学申请。
2、加拿大
(1)留学的条件
①学历要符合申请大学的要求。
②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或在加拿大银行有足够交付学费及生活费用的存款。政府派遣的留学生,要有官方资金保证书。
③通过英文考试来测定语言能力。讲法语的院校设有法语考试。使用英语的大学承认国际通用的考试,如TOEFL考试。研究生的TOEFL考试成绩必须在550分以上。
④体检合格证。
具备以上条件,校方发给申请人接收信件,即可办理入境手续。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需要有普通或荣誉学士学位,各科分数不低于65分,申请进修的专业成绩要求是80分以上。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需具有硕士学位,各科分数均在70分以上;或具有荣誉学士学位,各科分数均在80分以上。有些学科的院系,对申请博士进修课的学生要先进行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博士进修课程的学习。
(2)学校的选择
在选择学校时,一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了解所选的学校有没有自己想学的课程,特别是去攻读研究生的,要弄清楚所选学校的课程设置范围,以便选择自己特别想修读的课程。
②要弄清楚自己以往的学历是否符合学校的招收条件。许多学校对于入学标准都有说明,了解这一情况后,才能对自己入学的机会有多大做到心中有数。
③所选的学校对外国学生提供经济援助的政策如何,有些学校可能只免学费而不提供其他费用,有的提供奖学金、贷款和校内兼职工作。还有一些学校对外国学生不予以任何资助或至少在第一年不予以资助,一般说,到加拿大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很少能从学校得到资肋。各大学和加拿大政府所提供的大部分援助只限用于研究生。
(3)入学申请手续
学校选好之后,就应设法索取这些学校的资料。一般可以给有关大学的学生注册的主管者写信索取,然后根据了解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正式申请三至六所学校。写信要简明扼要。信的内容可包括:
①详细姓名,特别要把“姓”标明。
②按阳历算年法的出生年月日。
③现在的通信地址。
④学历和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文凭,并说明成绩,及在班上的名次。
⑤是否有足够的经费支付学费、生活费及往返的国际旅费,或是否打算申请奖学金。
⑥所要修读的课程和学位。
学校收到来信后,可能会寄一份正式申请表给申请者,如果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够,则要再填一份《初步申请书》,学校认为满意,便把正式申请表寄给学生。如学校认为申请者不符规定的最低入学标准或无力支付学费等,也可能婉拒申请。
申请者按到正式申请表后,要按要求详细填写。同时还要备有认可的英文、法文成绩报告单译文。此外,还得写一篇自传,如果没有特别要求,一般只要略写自己的经历、论著,所受教育情况,个人兴趣及未来计划即可。
3、英国
(1)留学条件
①必须有必要的学历。各大学都要求申请人出具学历证明,如大学文凭、成绩单等,以证明其有能力在英国的大学学习所申请的学科和学位。
②一般要求申请人能听懂讲课,能阅读资料文献,能用英语进行师生交谈和参加学术研讨,并能较熟练地用书面表达自己的思想,如申请人来自英语为非本族语的国家,则要求在赴英前通过ELTS考试。ELTS只是摸底考试,不是淘汰考试。根据中英两国政府签订的文件协定,我方人员ELTS考试分数达6分者即可赴英。
③必须具有在英学习期间所需要费用的经济保障。
④必须身体健康并具有体检证明。英国方面特别强调患有肺结核或其他各种传染疾病者不予录取。
以上四条是去英国留学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各大学的总的要求。除此之外,各大学可能还有自己的具体要求(特别在专业基础方面)。申请人须向有关学校直接联系询问。
(2)入学考试
申请入学一般都要经过考试。入学标准一般以通过英国的普通教育证书或苏格兰教育证书的考试来衡量。申请人的原有学历只供录取时参考,是否录取最终要看考试成绩。一般最低要求是通过五门指定科目的考试。其中两门达到高级水平或通过四门指定科目的考试,其中三门达到高级水平。
如申请人在国内已获得了与申请所学科目有关的学位,则录取时会被优先考虑。英方往往建议申请人先在本国取得初级学位,然后再去英国大学学习,即使是重读一个初级学位也对本人更为有利。
英国文化委员会与剑桥大学地方考试管理会特别委员会联合举办的ELTS考试,是英国大学及研究机构要求各国留学生在赴英前,以通过ELTS考试作为英语过关的证据。
如要参加ELTS考试,可向驻我国的英国文化委员会代表机构或英国使馆提出申请。该考试中心将通过它们向你提供有关考试日期、地点、费用等详细情况,同时将给你一份报考申请表。
(3)申请入学的手续
如攻读英国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学位或毕业文凭,除白金汉大学外,都须通过英国的大学招生中心进行申请。该中心地址如下:
Universities Central Council on
Admissions, PO.Box28,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一般每年6月1日前可免费向该中心索取“申请须知”,申请表格及各大学名单、课程设置手册等材料。去信可按下述格式填写:
To UCCA.
PO.Box28
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Plese send a copy of the current UCCA handbook and
application form for enrty to university in October
l9_______to the addrees below
Name_________
Address___________
4、法国
(1)留学条件
无论是公派的还是自费的赴法留学人员,都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①获得经济保证。获得的经济资助,应足以维持在法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②持有法国某高等院校或语言培训中心的入学通知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③持有学历证明。④具有相当的法语水平。⑤持有健康证明。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即可办理赴怯留学的申请手续,即中方护照及出国签证和法方的入境签证。公派和自费公派赴法留学人员的出国手续均由派管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以及办理与法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系的事宜。当然,当事人也可自己联系学校或科研机构。自费赴法留学人员,在收到入学许可证和外汇资助(经济担保书)证明后,可向所在学校或单位提出申请。然后,本人持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及单位意见,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最后,本人持护照去法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
(2)自费留学人员助学金的申请
法国政府每年向在各高等院校学习的法国和国外大学生提供大批助学金。以1983年—1984学年为例,享受法国政府助学金待遇的法国和外国学生总人数达137314人之多。其中,外国留学生9274人,占总人数的7%。在这批外国留学生中,有3177人享受法国对外关系部提供的助学金,6097人亨受法国对外关系部分合作与开发署提供的助学金。
此外,法国对外关系部每年还向外国留学生及教师提供3800份用于短期语言、教学法培训的助学金;并且对外关系部还与财政部一起提供7855份用于各类培训的助学金。
法国政府助学金的享受者可获得:生活津贴,旅费及行李托运费,社会保证金和培训费。
自费生可向法国驻华使馆文比参赞、科技合作参赞、法国驻上海领事馆总领事写信申请法国政府助学金。首先要索取申请表格,然后逐项按要求填好,并附上所规定交纳的各种材料(注意,法方拒绝受理材料不齐的申请),然后,在法方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把申请表格及材料寄到法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日期一般在每年9—10月份。
(3)办理入学认可证件
首先,根据法国高等院校专业及各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选择理想的高等院校。
然后,通过在法国居住的亲友,或直接给所选几所院校的教务处或接待处去信询问如何办理入学认可证件的有关手续。待对方答复后,再按对方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及准备有关材料。
(4)申请入学许可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②学习成绩单。③学历证明。④公证过的出生证及译文的复印件。⑤两位专家或教授的推荐信。⑥如已学过法语,提供一份毕业或结业证书,标明学习期限及各项成绩,并加盖公章。⑦两个写有申请人地址的信封。要出国留学,经国家授权的较好的中介机构有哪些?分类: 教育/科学 >> 出国/留学
问题描述:
重点是北京,上海和四川地区的。
解析:
经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截至2005年1月)
1、 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2、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3、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4、 中国教育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5、 北京京城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6、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7、 北京工商达留学中介服务中心
8、 北京世纪博园留学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 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0、 北京樱知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11、 北京帆之都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2、 北京紫铭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13、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14、 北京走向世界留学咨询中心
15、 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6、 北京九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7、 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8、 北京万佳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19、 上海上教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20、 上海商业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1、 上海中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2、 上海外服新通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 上海华申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24、 上海同济留学事务所
25、 上海教科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6、 上海东方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7、 上海中锐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8、 上海莘远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9、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30、 上海上外国际交流信息中心
31、 上海上师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2、 上海华侨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33、 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34、 江苏省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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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无锡江大留学服务中心
37、 镇江市华宇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38、 浙江新通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39、 浙江宁波骏腾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40、 浙江威联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41、 威海高技术开发区出国人员教育培训中心/联桥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42、 山东省翰森国际经贸合作有限公司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43、 山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对外经济贸易信息传播公司
44、 山东科技培训中心/海外发展部
45、 山东省山青科技信息咨询公司/青年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46、 青岛市出国人员服务公司
47、 青岛国际交流中心
48、 山东外服对外交流中心
49、 山东山大学府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50、 山东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51、 曲阜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
52、 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出国留学办公室
53、 山东省潍坊市惠友边境贸易有限公司/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54、 济南华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华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55、 福建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56、 福建省外服留学咨询中心
57、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公司/恒星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58、 福建省建安技贸公司/建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中心
59、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60、 福建省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61、 合肥工业大学留学服务中心
62、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国际合作中心
63、 安徽省滁州市人才培训中心/皖华出国留学培训中心
64、 山西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65、 四川省留学服务中心
66、 四川省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67、 湖北省教育自费留学服务中心
68、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云南分中心
69、 郑州市大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70、 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71、 河南省轻大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72、 河南财经学院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
73、 河南农大一鸣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74、 郑州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75、 河南金城出国留学培训交流有限公司
76、 河南波瑞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7、 广东省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78、 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79、 深圳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80、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81、 天津朝升留学服务中心
82、 天津外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83、 天津市凯乐维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中心
84、 天津市通宇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85、 天津市远望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86、 西南师范大学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87、 四川外语学院海外留学服务中心
88、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辽宁留学服务中心
89、辽宁万国利科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0、辽宁省国际交流中心
91、辽宁经贸人才教育培训中心
92、辽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因违规经营,辽宁省教育厅于2002年3月要求其限期整改。2003年2月受到教育部的全国通报批评。)
93、沈阳亨泰莱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4、大连外院留学服务中心
95、大连鑫泉科教咨询有限公司
96、大连伟世科贸有限公司
97、大连奔腾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98、大连海富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99、本溪国际合作培训园圃
100、吉林省留学服务中心
101、长春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102、延边大信海外交流有限公司
103、长春市对外服务中心
104、吉林省国际人才技术合作公司
105、延边大学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06、吉林大学留学服务中心
107、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留学服务中心
108、吉林国际语言文化学院留学服务中心
109、哈尔滨市滨才(留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10、哈尔滨市弘博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1、哈尔滨达利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12、哈尔滨恒星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113、哈尔滨工大海外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114、黑龙江哈商大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5、黑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116、哈尔滨市越洋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117、哈尔滨康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18、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119、秦皇岛燕大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120、保定河大国际教育服务中心
121、河北国际事务咨询服务中心
122、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123、湖南省教育留学服务中心
124、湖南富岳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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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27、陕西智能人才交流有限公司
128、陕西省教委教育交流中心
129、陕西省留学服务中心
130、陕西西外留学服务中心
131、西安留学人员工作站
132、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133、山西华达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为山西山大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03年4月更名)
134、四川省狄邦出国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135、四川华光文化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136、成都华樱出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37、内蒙古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138、南宁市新澳咨询有限公司
139、云南大学国际交流事务所
140、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
141、海南科教开发(集团)公司
142、江西省教育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43、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144、宁夏西辰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
145、新疆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留学服务中心
146、天津市河西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47、北京工大世通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48、科智国际技术合作公司
149、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150、北京国信达信息咨询中心
151、北京东方人力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152、北京市科之旅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53、北京二外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154、北京利麦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155、北京龙马中外企业家服务公司
156、北京博智畅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57、北京五洲通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58、北京翰音咨询有限公司
159、北京五湖中视咨询有限公司
160、北京市燕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61、北京高仕登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2、北京万极咨询有限公司
163、中全人才服务中心
164、北京丰禾意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65、北京英 *** 联科贸有限公司
166、中智出国咨询中心
167、北京金东方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168、北京京华育缘文化艺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9、北京华恒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170、北京汇佳万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71、北京世纪伯乐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72、北京澳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73、中国专家科技经济咨询中心
174、北京威久咨询有限公司
175、浙江科友留学服务中心
176、浙江科博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177、宁波宁大留学服务中心
178、宁波宁高出国服务中心
179、宁波泓雄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0、温州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1、宁波万里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2、吉林省万洋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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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重庆索通出国企划有限公司
186、重庆市渝教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87、浙江浙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8、福建省厦教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189、福州壮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90、山东国际商会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91、威海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92、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193、江苏省南师大留学服务中心
194、江苏南大海外教育服务中心
195、江苏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196、江苏省涉外企业服务中心
197、江苏省国际信息咨询公司
198、常州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199、常州国达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00、南京市外事服务公司
201、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留学服务中心
203、广西东西方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204、陕西省国际交流公司
205、甘肃华侨服务有限公司
206、甘肃博兴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07、辽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08、沈阳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209、辽宁中科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10、辽宁省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 (因违规经营,辽宁省教育厅于2002年3月要求其限期整改。)
211、大连汇文科技文化中心
212、辽宁公民出国服务公司 (因违规经营,辽宁省教育厅于2002年3月要求其限期整改。)
213、大连墨林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14、鞍山天翔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15、哈尔滨报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16、哈尔滨美澳出国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217、哈尔滨宇洋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18、牡丹江市富士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19、黑龙江雪梨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20、广东侨谊海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221、广东同文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同文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222、深圳市仁和海外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23、珠海英邦留学咨询交流有限公司
224、内蒙古敏思达文化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5、内蒙古智力引进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26、内蒙古教育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27、成都雅思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8、成都星华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229、青海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230、广东启德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31、广州广之旅海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2、广州华侨服务中心/国外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233、广东外事服务中心
234、湖北省高级专家协会国际交流培训中心
235、湖北省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236、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37、湖北中汽国际合作教育与培训中心
238、开封育达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9、河南省志成科技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40、河南腾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41、河南百姓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42、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43、天津市菲思柯外企留学服务有限公司(原名为天津市菲斯柯外企留学服务中心)
244、吉林美加教育交流中心
245、温州市涉外交流中心
246、广州大九洲签证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247、湖南省狄邦出国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248、吉林省教科文发展中心
249、哈尔滨远方国际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50、哈尔滨五湖出国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251、哈尔滨广岛出国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52、哈尔滨博宇国际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53、山西尊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254、山西兆通外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55、山西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256、吉林北华大学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57、河南中安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58、黑龙江欧美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59、南宁诺达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60、山西华帆文化交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1、山西省对外交流咨询中心合作开发部
262、成都雅高出国顾问有限公司
263、天津市津教留学服务中心
264、天津立达海外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65、呼和浩特北辰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6、内蒙古博士达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7、长沙交院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68、新疆对外友好交流服务中心
269、海口市外事交流中心
270、武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注:顺序号即为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