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有哲学专业吗公派留学有有哲学专业,哲学专业在国外主要是外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外国哲学是哲学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外国哲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有西方哲学史,主要包括古希腊哲学研究(主要对古希腊时期的各个哲学流派和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进行研究);中世纪哲学研究(主要研究教父哲学和经院哲学以及主要代表人物的哲学思想和命题);近代哲学研究(主要研究英国经验论、大陆的唯理论、法国的百科全书派以及德国古典哲学思想),另外还主要研究现代西方哲学等。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社会经济学的分析手段,擅长于用矛盾冲突的观点分析社会中利益存在冲突的社会群体,是一套“经典”的社会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对阶级冲突的分析来帮助理解系统性的经济社会变迁。主要研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研究领域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历史和应用三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三个培养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科学技术与社会;社会发展哲学。
清华,北大,中国科技大,南京大学,复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浙大,哈工大,南开,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科,武大,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理,大连理工大学,北航,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北师大,人大,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2022年全国选派规模另行公布,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 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一个月(不少于28天)。
3. 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要求。
2. 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不包括其他公派项目派出学生)。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注:博士生导师可以和联培博士一起申请国家公派。如果学生没有通过评审、未获得国家公派资格,其导师亦不能获得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派出资格。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有哪些送学生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
随着留学热潮的到来,很多人选择出国留学,那么如何才能公费留学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公立学校留学条件。请参考!
公费留学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必须是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学生。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名单)。
(6)国家奖学基金的范围不包括下列人员:
(一)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仍然有效的;
(2)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者;
③在国外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在国外工作的人;
⑤正在留学的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者除外);
⑥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未满五年者,但以下项目回国人员不受此限: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博士奖学金项目、 中国-苏格兰博士教育与科研伙伴计划(访问学者)、希腊交流奖学金计划(暑期研修生类,学习期1个月)、博士生导师出国短期交流计划、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学习计划(1个月)
如何申请公费留学?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提出申请。
2.报名方式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注册,根据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本人同意后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3.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高校负责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接受个人和单位的申请。申请受理请参考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清单。
4.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相关项目的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书将由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各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国家公共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3年7月公布。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和硕士项目:2013年5月公布。
(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5月公布;
(4)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项目:2013年5月公布第一批;第二批于2013年11月公布。
(五)其他奖学金项目,如西部地区人才培养专项、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和地区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人才培养专项、中外合作项目等,按相应的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5.派遣与管理:被录取人员必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遣。未按时发送者,取消留学资格。国家采取“签约派留学生,违约赔偿”的管理方式。派遣留学生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出国留学资助协议》,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人员培训司或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持国家奖学基金资助留学资格证书和州政府留学人员报告证明到留学目的国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奖学基金的资助。留学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国家留学人员奖学金基金的有关规定和《资助留学人员协议》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履行学业结束后按期回国的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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