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高等院校与中国国内各高校共同开展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合作教育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事业,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部分,其核心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国家坚持“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二、中外合作办学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
1、上海外国语大学人文经济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独立设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以及上海外国语大学人文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例如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合作,在国际贸易方面开展合作;北京邮电大学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合作举办电信工程和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00多个被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在校生约55万人,其中本科阶段在校生45万人左右。高等院校中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超过150万人。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推进我国办学体制改革,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促进教育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被业界称为“三驾马车”。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了《扩大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信号。高等院校三驾马车:公立高校.私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
四、对考生来说,在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前,应该仔细辨别区分。
1、看合作双方的实力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已经进入了提高外方进入门槛的阶段。但正如一些地方急于招商引资而引进他人淘汰的污染项目一样,有相当一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是所在国家的二流、三流的学校,甚至还有一些骗子学校。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即使是国内非常有名的大学,也会存在合作外方是三流学校的可能。因此考生在报考前,应着重考察外方学校的情况,防止撞到“洋野鸡大学”。教育部目前正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信息,考生可以登录查阅。
2、看文凭发放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考生应仔细区分。教育部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具有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学历教育和学位授予的资格,外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遵循真实有效的原则,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过去某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曾有“计划内”和“计划外”之分,“计划内”是指高考成绩达到该大学录取线的,一般没有问题;而“计划外”是指没考上该大学而上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的,毕业后,他们只能得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外方学校的学位证书。如果你将来在国内找工作,用人单位需要看的一般是国内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国外大学的学位证书也需要得到认可。
3、看管理是否规范
目前一些学校根本不按承诺组织教学,学生上课接触的外教甚至比不上其他学院多。还有的学校管理混乱,境外学校负责的学生作业没人批改,考不考试都胡乱给成绩,最终误人子弟。对此教育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以保障质量。拟报考的考生和家长可以参阅,以免上当。
五、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宁波诺丁汉大学
2、西交利物浦大学
3、昆山杜克大学
4、温州肯恩大学
5、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6、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六、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人文经济学院
2、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密西根联合学院
3、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大-香港科大可持续发展学院
4、同济大学: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