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家公派访学客户在公派出国期间,如果由于个人原因想中途或提前回国,是否可以办理,该如何办理呢?下面就为大家汇总了留学基金委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No.1 留学期间因故需提前回国如何办理?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学习需要提前一个月(不含)以上回国的,留学人员应在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中上传包括相关承诺事项并经本人签名的申请书,由驻外使(领)馆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申请书应明确并承诺下列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CSC 学号、国内派出单位、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出国时间、应回国时间、提前回国时间、国外导师姓名、研究方向。
(2)申请提前回国的原因,是否完成学习计划。如未能按计划完成学业,必须说明情况。
(3)承诺事项:申请人承诺已告知国内推选单位、国外留学院校及导师提前回国原因,并征得各方同意;承诺按照批准提前回国的时间按时回国报到;承诺退还多领的奖学金(如有);承诺继续严格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条款,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4)申请人承诺本人所说情况属实,自愿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19后果。
对同意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奖学金按财务规定结算;当次留学资格不再予以保留。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No.2 留学期间因病需中途回国如何处理?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病不能继续学习需中途休学的,应当提前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国外留学单位或导师意见及学籍保留证明、提出申请时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证明、有国内学习/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其国内学习或工作单位意见函,进行审批。
休学期间奖学金停发。因病中途休学时间累积超过一年(不含)的,当次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即终止。
No.3 留学期间因故中途回国如何处理?
答:留学人员因故需中途回国,应提前向驻外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国外留学单位或导师意见、有国内学习或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其国内学习或工作单位意见函,进行审批。因故中途回国的往返国际旅费均自理,回国期间奖学金停发,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均不予顺延。
No.4 留学期间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何处理?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如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如留学所在国战争等),将纳入驻外使(领)馆的应急机制一并进行安排、管理。如确需立即回国的,应当自回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告国家留学基金委。
以上就是公派访问学者中途遇到问题想回国该如何办理的解答,其实我们还是建议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提前或中途回国,一个是审批手续比较麻烦,一个是也会错过奖学金的发放,希望大家斟酌处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