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出国留学,档案存放在哪里?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该放在学校保管;返回原籍;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等等。
学校保管
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新加坡读研一般也就是1年多。如果学校愿意保管,那么等你毕业后回学校办理也可以的。但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具体要准备的材料也要根据学校的要求来。所以,学生在毕业前要提前咨询好学校的户口和档案处理政策。保留年限到了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就要打回原籍,而返回原籍就有可能导致档案丢失,学校也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返回原籍
如果学校不愿意保管学生档案,那么毕业生的档案就要迁出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或教育局接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及时处理放在原籍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就有可能失去“干部身份”和“无法计算工龄”。
人才市场
如果不想把户口放回原籍,想把户口和档案都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可以咨询各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人才市场是可以同时保管户口和档案的,不过流程比较繁琐,可以自行查询各地人才市场官网。
出国留学档案应该放在学校、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交给留学服务中心保管档案。
1.学校
记住,不是所有的大学都有这项服务,只有部分学校提供户口档案留校,基本都是免费保留一两年,需要上交的资料需要视学校情况而定,如果两年后你的档案没有单位接收,那么你的档案和户口就会打回原籍,且学校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可凭工作单位聘用手续、劳动合同以及大学毕业证来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学校有一定的诚信度,由他们保管比较放心,安全,还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
缺点:不能开具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且档案留校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出国留学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经历什么的)
2.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
这种方法比较常见,大部分的同学最后档案都去了人才市场,优点是手续非常简便,免费。当然也有缺点,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还会让你失去应届生的身份(不能参加某项要求应届生的公务员考试,比如选调生)。
当然啦,一般留学回国的同学都可以通过毕业证来证明自己应届生和留学生的身份,所以留学生优待和福利基本上都会拿到,也不会因为档案存放地有任何差异。且人才市场也是正规的人事部门,是有保管档案的权力的。所以已经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同学也没必要转移档案。
3.交给留学服务中心保管档案
留学服务中心直属教育部,专门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机构,主要为下面几种留学生提供档案代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自费留学人员(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除外)
优点: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唯一一个提供留学服务的单位,为留学生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回国就业报道证等一条龙服务,如果小伙伴们想回国去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落户或者办理留学认证等手续,把档案存在留学中心会非常的方便。最最重要的是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档案保管费。
缺点:留学服务中心目前只在北京和一些省会城市设点,覆盖面较小,同学们可以去官网查询有哪些分部。如果你所在省份没有设点的话,可能需要把档案邮寄到北京,回国后转出档案也需要和北京方面联系,有些麻烦。
高中毕业出国留学,档案该存放在哪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如果学校可以保管档案,需要询问学校可以保管的期限,但一般建议从学校取出。
留学服务中心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的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扩展资料
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提交材料: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6、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
7、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8、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留学网: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
出国留学生档案存储攻略出国前,很多同学们一直搞不懂,自己的档案该如何存放,专家为存在这个疑虑的各位同学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通常来说,档案存储有两个方式,放到人才交流市场或者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存档。这里为各位同学说明的是如何把档案存储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首先,申请存档的同学们需要登陆留学存档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注册。同时,需要准备长期存档所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
2. 护照首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签注页)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 月(从1月1日起执行);
在这里提醒各位同学:通常来说,申请存档手续的同学需要本人亲自前去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但是如果同学们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代办者需要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接下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进行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为申请者“存档卡”、“调档通知单”。这时候申请存档的同学们可以凭借“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留学服务中心。
档案调出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转存,其一是由之前的存档部门(通常是学校的教务处)直接寄送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其二是想办理存档的同学们亲自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达。这样同学们的档案就可以顺利存储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了。
留学专家特别提醒同学们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准备存档的同学们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费单”原件;
2. 同学们需要办理档案退费时,提供完整的“留学服务中心收费单”原件;
3.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留学服务中心是不能给予借用和退还的;
4. 已办理了自费出国长期存档手续的同学们,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需要想留学服务中心交纳单项办理服务费50元。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出国留学前档案存储方面的资料,希望对各位同学们有所帮助。留学归国后档案在哪里留学归国后档案保存方式有两种:一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二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如果留学生回国后发现档案遗失了,须档案保管机构出具遗失证明并承担遗失责任,负责补齐档案材料。然后需要进行档案不办。
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人才中心、或者你的公司申请开具档案转接接收证明。重新补办的档案必须存储在相应的档案管理单位,才能正常使用。
领取到报到证后,携带登记卡、个人档案、出国留学的学历证明、毕业证等资料到人才中心建立个人档案。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对个人资料和基本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再,携带介绍信和报道证前往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建党节苏,个人档案将存放在人才中心保管,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转接。留学生档案存放在哪里1、档案暂存学校。
学校曾在毕业时为我们发放档案,就说明档案是可以存放在学校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只能为毕业生保管档案两年,一旦超过时间,档案就会被打回毕业生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同时,学校将不会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2、档案存放到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是国家指定的档案存放单位。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同学,都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
但是,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留学生时期产生的档案资料是无法同步更新的,也会让大家失去应届生的身份。
3、档案存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
留学生服务中心是国家专门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设立的机构,直属于国家教育部门。一般出国留学的同学们的档案都可以存放在这里,后续办理相关业务也比较方便。
如果是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以及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档案,留学生服务中心是无法接收管理的。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档案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