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坐落于山川秀美、中国龙发源地的铜梁区,紧临风景名胜---全国四大古城之一的安居古城及巴岳山·玄天湖,距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
       学院是一所以数字媒体和电子商务技术为特色,集新闻、影视、艺术、信息、财务、现代服务与管理等多专业相互渗透的高等职业学院;秉承“尚美、崇真、笃学、敏行”的校训,推行项目制参与式教学,促使学生在工作过程中形成必备的“咨询、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估、反思、修正”的思维习惯和方法能力;培养具有崇高价值追求、富有社会责任感和一线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发展型和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学院设有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制作、动漫制作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20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3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50%以上拥有硕士学位,“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具有丰富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有演播室、录音棚、灯光室、摄影棚、新闻中心、手机电视台、非线性编辑室、动漫画实训基地、数字媒体专业群综合实训室、电视节目制作室、艺术创意工作室、动漫画实训基地、物流与报关综合实训基地、财务管理实训中心等校内专业实训平台。与世界500强企业怡亚通集团公司合作建立了以移动互联网相关技术为核心的“众创学院”,与华三通讯技术公司合作成立了“华三网络学院”,与华龙网、大渝网、深圳电视台、经济日报、中铁华夏、重庆茂洋、重庆广电集团、上海佳吉物流、北京通用航空、立方国际数字科技集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同时还开设了具有行业特色的“立方国际可视化”、“ 国际邮轮乘务”、“ 北京通用航空服务”等定向班。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与企业项目制作,实现零距离上岗。学生顶岗实习率达100%,一次性就业率持续保持95%以上。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打造学历提升通道,学生在校可通过专升本、专衔本等方式获得本科文凭;并与美国内华达山学院、英国纽曼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韩国庆星大学等国外高等学府建有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出国深造提供了各种途径。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具有国际大都市之称,特别是在中新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落地重庆之际,将为万千学子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与时俱进,责任感强,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幽静,学生活动多彩,宿舍条件舒适,是莘莘学子求学养德、成就梦想的圣地!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教育部代码:12756。 
  办学批准文件: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教发函【2001】146号)备案。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顺序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0、在招办投档录取的过程中,学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的意愿,对已填报我院志愿,但在我院征求意见时又自愿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可不予录取。11、我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历证书的颁发:我院统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奖、贷学金: 
  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凡被我院录取的统招贫困生,入学前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2、申请国家助学金 
  凡我校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3、申请国家奖学金 
  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年。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金,金额为5000元/年。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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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  
01;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   9000元/年  
02;报关与国际货运       8500元/年  
03;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9000元/年  
04;信息安全技术   9800元/年  
05;财务管理   9000元/年  
06;物流管理   8000元/年  
07;家政服务   8500元/年  
08;老年服务与管理   9000元/年  
10;文秘   8500元/年  
11;人物形象设计   9600元/年  
12;摄影摄像技术   9200元/年  
13;影视广告   9000元/年  
14;新闻采编与制作   8900元/年  
15;电视节目制作   9800元/年  
16;传媒策划与管理   9000元/年  
17;应用英语(北京通用航空定向班)   12000元/年  
18;文秘(国际邮轮定向班)   8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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