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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自近代以来,我国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受到德国法影响颇深,不少学生和学者都选择前往德国大学交流、深造、访学。因此,本文介绍了三所获得或曾获德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卓越计划”资助并评为“精英大学”的大学中的法学院(排名不分先后),为有兴趣的读者提供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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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柏林自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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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自由大学创立于1948年。由于位于菩提树下大街的原柏林大学划归苏联统治的东柏林区域,对批评当时政治制度的大学生实行迫害,故一些教授和学生为反对政治迫害创立了这所大学,并得到了广泛的国际支持和资助。它的创立经历决定了它的发展方向——自由化和国际化。自1948年12月成立以来,追求“真理、正义和自由”的价值观就一直深刻影响着柏林自由大学的治学理念。1990年两德统一后,柏林自由大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引入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对专业部门实行重组,并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取得了更为丰硕的成绩。在2007、2012和2019年,柏林自由大学连续三次入选“卓越计划”内,成为德国11所精英大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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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分为三个研究所:民法,刑法和公法。学术科研内容紧跟法律规范,长期贴近法律实践和司法审判。因而,学术研究的主要议题是对法律规范的深入探究(包括注释、评论、建议或鉴定),以及对法律解释方法和法律实施方法的反思。在基础性研究和教学过程中,从历史和哲学维度研究法律也是该校法学院重要的主题。

在法学学术领域,该校法学院主要研究议题是法律的欧洲化以及法律的国际交流;重点关注的主题有:欧洲法;国际法;比较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规制法;社会实际中的法;法律中的年龄和人口变化。通过与世界知名的法律学院合作,跨国法律研究中心提供了在多元文化和跨国视野下研究跨境法律问题的机会。

在对外教学上,柏林自由大学设置了独具特色的“国际和欧洲商法、竞争法与规制法硕士(MBL-FU)”课程。课程以德语和英语授课,面向已经具有法学或经济学第一学历的国际学生,课程结束将获得法学硕士学位(LL.M)。课程重点在于讲授欧洲乃至国际范围内的商法、竞争法以及能源法、电信法和相关法规。课程旨在使对经济法领域有浓厚兴趣的律师和经济学家,能够有机会掌握经济法、竞争法和规制法领域的深入知识,从而提升其专业能力。

二、慕尼黑大学

截止至2019年10月,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大约有5700名学生,是德国声名最响和规模最大的法学院之一。在学术研究方面,法学院在国内和国际上享有很高声誉。法学院获得并发表的研究成果首屈一指。除了丰富多样的出版著作外,还在培养人才上取得重大成就,包括大量通过教授资格论文和博士论文,合作撰写法律评注,授予德国和外国大学40多人荣誉博士学位,拥有众多莱布尼茨奖获得者、洪堡奖学金获得者和洪堡研究奖获得者。因而,外界对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给予了高度评价:“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他们的研究领域在传统与创新实现平衡,同时在各自领域中也大量涌现出处于最前沿的一流研究人物……因此,法学院有充足理由自信,尽管成就斐然,但它还是勇于创新,并且保持自我批评……”

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由以下部分组成:(1)研究机构:欧洲文献中心;法律、企业经济学和国民经济学联合专业语言中心(提供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俄语课程);慕尼黑大学暑期培训项目(MUST)(提供针对外国法律工作者开设的德国法和欧洲法导论暑期课程);慕尼黑争端解决中心(MuCDR);(2)工作坊:私法工作坊;公法工作坊;(3)研究所:私法和民事程序法研究所;政策和公法研究所;刑法学科大类、法哲学和法律信息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利奥波德·温格法律史研究所。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基础课程外,学生必须再参与一项外国法课程并获得成绩证明,这些课程通过专业语言中心得以开设,可以用英语也可以用其他语言完成。

对中国学生而言,入读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可以有如下选择:(1)申请入读德国法或欧洲和国际经济法硕士项目,取得LL.M学位;(2)申请入读法学院攻读博士。就攻读博士这一项目,中国留基委(CSC)提供两种奖学金资助模式:(1)对在慕尼黑大学进行全日制学业并接受德国导师指导、获取博士学位的学生,提供最多三年的奖学金;(2)“三明治模式”,即资助学生来德国进行一到两年学术访问,学生仍由中国大学的导师指导,在德期间有来自慕尼黑大学的导师共同指导。中国博士生可以在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研究的专业领域包括:法律史,法哲学,欧洲法,国际法,民法,经济法(包括竞争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劳动法,社会法,国家法和宪法,行政法,刑法,犯罪学,以及上述所有领域的冲突法方面。

三、科隆大学

科隆大学法学院的研究领域十分广博,设立了多种具有特色研究方向的专门机构,面向医学法、东欧法和比较法等,这使法学院可以在几乎所有法律领域都可以进行现代性的深入研究。几乎每个教席都有自己的研究所。法学院一直关注社会发展趋势,准备应对未来社会中的法律难题。法学院的研究不仅注重本国法上的问题,而且还持续关注比较法上和国际上的相关问题。在坚持耕耘基础学术研究和实务研究的同时,法学院坚持建立与其他学科和社会工作者的交流机制。法学院不仅在法律实务中,同时在政治层面和社会层面都高度促进和支持法律应用和法律发展。

法学院的研究可以分为六个大的研究领域,这些领域通过大量学科交叉问题建立起紧密的联系:

(1)数字化领域。现在,数字化潮流几乎影响到所有经济部门和生活领域。这样的趋势也引起了诸多法律领域的新问题,诸如信息社会中的无形财产权、数据保护和人格保护的界限,以及进一步发展监管和规制的必要性问题。

(2)人权领域。科隆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促进欧洲的人权保护,同时也关注欧洲之外的人权情况。人权的研究范围横跨“经典”国际法和欧洲法,包括国家法和行政法、国际刑法、欧洲刑法、国际刑事诉讼法、法律史、家庭法、商法、公司法、国际私法及程序法、宗教法以及劳动法。借助于东欧法律和比较法研究所、和平保障法研究所和科隆国际投资法中心的设立,法学院为研究特定情势中的人权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3)国际化领域。法学院长期致力于解决因个人、社会、机构和国家之间日益紧密的国际联系而引起的法律问题。航空法和空间法研究所、国际和平与安全法研究所和科隆国际投资法中心(IILCC)是相关研究领域的先驱。有超过65年历史的国际私法和外国私法研究所一直是全国同类研究所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此外,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也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自1961年就开始研究比较刑法、欧洲刑法和国际刑法。

(4)经济法领域。科隆大学法学院一直特别重视对共存于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以及经济社会主体而言至关重要的领域。作为全国同类研究机构中最大的机构之一,劳动法和经济法研究所仍然秉持着宝贵但鲜见的传统,即将劳动法、经济法和社会法这些对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学科相互连接。此外,还有不少偏向学术导向的机构——例如德国和欧洲劳动和社会法研究所(IDEAS)——专研有关这些学科以及金融法、公司法、卡特尔法和监管法上的国内、国际问题,辅以在医疗法、健康法、保险法和自由职业法领域的研究。

(5)法学基础学科领域。法学院专设三个研究所(现代私法史、德国和莱茵法律史研究所;教会法和莱茵教会法律史研究所;罗马法研究所)进行从古代到近代的法学基础学科史研究。此外,基础学科范围还涵盖了犯罪学研究;作为跨学科的实证科学,犯罪学检验对行为人、受害人、公众和社会控制机构实施刑法干预的有效性以及这些主体的行为范式。

(6)国家与公民领域。犹如科隆公民大学初创之时,现在科隆大学法学院依然将研究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公共经济法和国家教会法之外,国家法和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一直是法学院的研究重点。

科隆大学也十分注重对外交流合作。自1987-1988学年冬季学期以来,科隆大学法学院成为德国首批为外国毕业生提供德国法学硕士学位的学院之一,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达成深度合作。

科隆大学法学院的研究领域十分广博,设立了多种具有特色研究方向的专门机构,面向医学法、东欧法和比较法等,这使法学院可以在几乎所有法律领域都可以进行现代性的深入研究。几乎每个教席都有自己的研究所。法学院一直关注社会发展趋势,准备应对未来社会中的法律难题。法学院的研究不仅注重本国法上的问题,而且还持续关注比较法上和国际上的相关问题。在坚持耕耘基础学术研究和实务研究的同时,法学院坚持建立与其他学科和社会工作者的交流机制。法学院不仅在法律实务中,同时在政治层面和社会层面都高度促进和支持法律应用和法律发展。

法学院的研究可以分为六个大的研究领域,这些领域通过大量学科交叉问题建立起紧密的联系:

(1)数字化领域。现在,数字化潮流几乎影响到所有经济部门和生活领域。这样的趋势也引起了诸多法律领域的新问题,诸如信息社会中的无形财产权、数据保护和人格保护的界限,以及进一步发展监管和规制的必要性问题。

(2)人权领域。科隆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促进欧洲的人权保护,同时也关注欧洲之外的人权情况。人权的研究范围横跨“经典”国际法和欧洲法,包括国家法和行政法、国际刑法、欧洲刑法、国际刑事诉讼法、法律史、家庭法、商法、公司法、国际私法及程序法、宗教法以及劳动法。借助于东欧法律和比较法研究所、和平保障法研究所和科隆国际投资法中心的设立,法学院为研究特定情势中的人权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3)国际化领域。法学院长期致力于解决因个人、社会、机构和国家之间日益紧密的国际联系而引起的法律问题。航空法和空间法研究所、国际和平与安全法研究所和科隆国际投资法中心(IILCC)是相关研究领域的先驱。有超过65年历史的国际私法和外国私法研究所一直是全国同类研究所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此外,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也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自1961年就开始研究比较刑法、欧洲刑法和国际刑法。

(4)经济法领域。科隆大学法学院一直特别重视对共存于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以及经济社会主体而言至关重要的领域。作为全国同类研究机构中最大的机构之一,劳动法和经济法研究所仍然秉持着宝贵但鲜见的传统,即将劳动法、经济法和社会法这些对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学科相互连接。此外,还有不少偏向学术导向的机构——例如德国和欧洲劳动和社会法研究所(IDEAS)——专研有关这些学科以及金融法、公司法、卡特尔法和监管法上的国内、国际问题,辅以在医疗法、健康法、保险法和自由职业法领域的研究。

(5)法学基础学科领域。法学院专设三个研究所(现代私法史、德国和莱茵法律史研究所;教会法和莱茵教会法律史研究所;罗马法研究所)进行从古代到近代的法学基础学科史研究。此外,基础学科范围还涵盖了犯罪学研究;作为跨学科的实证科学,犯罪学检验对行为人、受害人、公众和社会控制机构实施刑法干预的有效性以及这些主体的行为范式。

(6)国家与公民领域。犹如科隆公民大学初创之时,现在科隆大学法学院依然将研究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公共经济法和国家教会法之外,国家法和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一直是法学院的研究重点。

科隆大学也十分注重对外交流合作。自1987-1988学年冬季学期以来,科隆大学法学院成为德国首批为外国毕业生提供德国法学硕士学位的学院之一,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达成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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