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几人间(分配查询)按人气热度排名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几人间(分配查询)高考已经进去尾声,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新生入学季,作为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的你,是否也对即将到来的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住宿生活感到既期待又紧张呢?本文我给大家整理了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的新生宿舍条件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几人间
6人间或8人间。

二、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校区介绍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Boertala Polytechnic)是一座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边陲城市博乐市。学院定位在未来发展中,牢牢把握育人阵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疆内一流职业技术院校。

2017年3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邱树华、副书记帕尔哈提·托乎提一行10余人,到博乐南城区的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当天,艾尔肯·吐尼亚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批成立“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标志着博州从此有了自己的高等学校,同时也结束了博州、塔城、阿勒泰三地州长期没有高等教育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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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是集全日制学历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065亩,总建筑面积7614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33人,其中,专任教师145人;在职在编206人,州聘27人;高级职称31人,中级职称39人,初级职称75人。现有在校生2920人,其中高职学生722人,中职学生2198人。设有电气自动化技术、护理、学前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小学教育(2019年新增专业 )等8个高职专业和8个中职专业,11个合作办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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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详细地址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详细地址:新疆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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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Boertala Polytechnic)   是一座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风景非常动人,在学校也能欣赏“大漠孤烟”的美景,是个不错的学校。学校历史虽然不长,但是学校的综合实力都很棒,是很多蒙古学生的选择。

这所学校的名字听起来很像国外大学,但他其实是新疆的大学院校,学院位于新疆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西路,学校建筑面积非常大,各项室外活动场地非常丰富。一期工程建有教学综合楼、实训楼、学生宿舍楼、饮食服务中心、周转楼等12栋单体和标准化运动场,二期工程正在筹备和建设中。学校目前正处于建设尾期。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即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2010年8月由原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博州技工学校、博州卫生学校、博州师范学校、博州农业机械化学校、精河县职业中专、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博州分校等七所学校整合而成博州地区唯一一所集中专教育、技工教育、技能培训及鉴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职业学校。学校前身的组合比较复杂,正是这些使学校融合了多样的教学理念。有意愿的学生建议报考哦!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一、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909-2328590、0909-2328013,该校联系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赛里木湖路14号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编为833400。

二、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整合资源,优化组合。

2010年8月9日,对博州职业教育来说是一个浴火重生的日子。中共博州十届委员会第78次常委会通过对博州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决定,整合博州七所中职,创办一所能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的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这是博州地区唯一一所以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是自治州第二、第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站,也是自治区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培训基地。

超前定位、主动作为。

学校以 “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为己任,坚持顶层设计、按照高职院校设置标准,实施规划、分期建设,建成了集育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生活为一体的新校园。学校占地541亩,建筑面积达68367.92平方米。学校资产总额3.13亿元(其中教学设备3680万元)。开设有护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12个中职教育专业;与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等疆内高职院校联合举办电气自动化、钻井技术、会计等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与石河子大学联合举办医学类专、本科学历教育。2014年,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湖北高职院校合作举办高职教育。承担全州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近三年来,学校为全州医疗卫生、机电、汽车、旅游等行业输送合格毕业生 1168 人,学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鄂博共建,名校带动。

学校借助湖北省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实施名校带动战略,2012年8月,挂牌成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博州分院。2013年7月30日,博州人民政府与湖北省教育厅签订《深化对口支持推进博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协议》。2014年4月,湖北省教育厅与新疆教育厅签订了《关于支持湖北省重点高职院校对口帮扶自治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展备忘录》,构建了“读博州中职,上武汉高职”的中高职衔接体系,湖北省多所高职院校与学校建立起一至二所湖北高职院校对口支援学校一个教学部专业建设的“一对一”、“二对一”的援助机制。构建了长短结合、灵活多样的人才对口援助机制,湖北省每年选派30多名长短期援博教师来博支教。初步构建了以“博州湖北职教园”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运行机制。

校企合作,服务社会。

学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速“校中厂、厂中校”建设。2014年组建了博州职教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引企入校。州人社局、教育局等八家单位陆续与学校签订了“人才培养基地协议书”,挂牌成立了博州人才培养基地,初步构建了“企业下单、政府买单、学校接单、学生选单”四级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围绕民生建设,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学生就业创业、城镇失业人员、劳动预备制培训为重点,突出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结合 “访惠聚”工作,组织实施“80·90”人员“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将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年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万余人次,学校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

提升内涵,争先创优。

学校注重提升内涵建设,完成了自治区、国家两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成功申报自治区专业能力提升项目1项、自治区精品专业2项、自治区精品课程4门、区级课题6个,办学规模由2010年的不足500人增加到现在的近2000人,学校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2014年被自治区评为“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15年7月被自治区党委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三大战略和博州“强化二产、提升三产、优化一产”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创建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是博州全力打造口岸经济、工业经济、旅游经济“三个增长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2014年10月,学校成立创建高职学院工作专班,启动高职申办工作。

2015年10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区教育厅组成高校设置评估专家组来博实施评估论证。

2015年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博州人民政府从进一步转变办学理念等六个方面对高职学院筹建工作进行整改,限期一年。

2016年12月29日,自治区教育厅高校设置评估专家组来博开展复评。

2017年3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文件。

2017年5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成功备案。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一、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举办,是教育部备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集全日制学历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

二、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州府城市—博乐市,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

学院占地面积1065亩,总建筑面积7614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仪器设备先进,是读书就学的好地方。

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703万元,配有教学用计算机656台;多媒体教室48间,2300个座位;纸质图书藏量8.5万册,电子图书藏量4.6TB;建有双百兆互联网接入,千兆到桌面、万兆核心、有线无线全覆盖的智慧校园网络;建有汽车维修与美容、汽车检测、机械加工与焊接等3个集教学、生产、技术研发、学生实习实训为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有集教学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博州地区功能最齐全的训练及模拟考试的机动车驾驶实训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233人,湖北省长短期援疆教师30人,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能工巧匠、优秀企业人才69人;教师队伍具有“以博州本籍教师为主体、湖北援疆教师为后盾、企业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双师素质三元结构特点。

学院现有教育系、医药卫生系、旅游与经济管理系、机电系、汽车系、电子信息系、思政部、双语教学部、继续教育和培训部等9个系部,开设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护理、会计、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前在校生2000余人。

2013年7月30日,博州人民政府与湖北省教育厅签订了《深化对口支持推进博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协议》,构建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湖北示范性职业院校与学院全方位对口支持机制,每所湖北省示范性职业院校对口支援学院1个重点专业,形成了鄂博联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人才培养机制。

学院周边自然资源丰富。博乐市素有“西来之异境,世外之灵壤”之美称,有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赛里木湖、新疆最大的咸水湖—艾比湖、国家级森林公园—哈日图热格、亚洲最大的山石景观—怪石峪、中国西部最后一片净地—夏尔希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各民族之间语言文字的学习、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管理、使用各民族语言文字时,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提倡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使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奖惩、问责制度,健全政府统筹协调、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语言文字翻译工作,加强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推进语言文字翻译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第五条 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州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旅游、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语言文字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为自治州通用语言文字。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保证本条例的实施;
二 研究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 制定语言文字发展规划;
四 统筹翻译力量,合理配备翻译人员,依法保障翻译人员待遇。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翻译人员;
五 给予以蒙古语言文字授课为主的少数民族学校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 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翻译工作;
二 加强翻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翻译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核和职称评定工作,提高翻译工作水平;
三 加强自治州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语言文字正字、正音的培训和测试;
四 鼓励各民族之间互学语言文字,会同人社、教育部门制定双语学习工作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承办双语学习表彰奖励事项;
五 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中的材料收集、整理、利用、研究和立卷归档;
六 承办涉及语言文字工作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中小学双语教育,培养双语人才。
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应当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并行的原则,严格执行自治区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应当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按需适当保留少数民族语言授课普通班。鼓励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为主的中小学开设少数民族母语课程。第十条 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刊、教材、图书、文化古籍、文艺作品等编译出版工作;应当编播和创作满足公众需求、内容丰富的少数民族节目、影视作品,增加播放次数。
重视以蒙古语言文字为主的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电影事业的发展,保障与少数民族广播电视、报刊、图书出版、网络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投资和补贴。
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开设双语学习专栏或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栏目。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培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人员。第十二条 民政、公安、住建、旅游、商业、工商、税务、邮政、通信、铁路、交通、民航、电力、银行、保险、医院等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规范使用自治州通用语言文字。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

电子与信息大类 (2个)

软件技术 专科 3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科 3年

交通运输大类 (1个)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专科 3年

装备制造大类 (4个)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三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3年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专科 3年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专科 3年

财经商贸大类 (3个)

电子商务 专科 3年

大数据与会计 专科 3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科 3年

医药卫生大类 (2个)

护理 专科 三年

康复治疗技术 专科 3年

农林牧渔大类 (1个)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专科 3年

教育与体育大类 (2个)

小学教育 专科 3年

学前教育 专科 三年

旅游大类 (2个)

旅游管理 专科 三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专科 3年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唯一一所集全日制学历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维稳、应急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营业税处
组织实施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执行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具体事项管理工作。
(四)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人民教育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规费和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执行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财产和行为税处
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各税种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执行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年度税收计划任务;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拟订本系统财务、基建等管理办法;管理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承担政府统一采购工作;审核汇编地税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
(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地方税收征管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八)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查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查结论;负责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九)政治部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本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区局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及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各项人事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实施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党群工作和基层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地州市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税局 、昌吉州地税局、阿克苏地区地税局、、阿勒泰地税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税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税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税局、克拉玛依市地税局 、石河子地税局、图木舒克市地税局、图木舒克市地税局、五家渠市地税局、哈密地区地税局 、塔城地区地税局、吐鲁番地区地税局、喀什地区地税局、和田地区地税局、图木舒克市地税局、图木舒克市地税局、五家渠市地税局、米东区地税局。
直属局: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直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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