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年里,荷兰官员收紧了荷兰外籍人士的法律。除了2011年增加居住许可和申请费外,政府荷兰移民部门IND(Immigratie en Naturalisatiedienst)于4月11日宣布了三项重大政策变更。
如果您是外籍人士并且您目前正计划将合作伙伴从其他国家/地区带走,您将需要仔细阅读以下内容。这些变化中最重要的可能适用于您和您的重要其他人。
最大的转变将影响未婚夫妇,并将于2012年7月1日生效。截至该日期,IND将不再接受未婚伴侣的居留许可申请。就目前而言,关系中的外籍人士只需在荷兰共享同一地址即可申请居留权。在此日期之前提交的申请将不受此新政策的约束,并且不会影响已经拥有居留许可的夫妇,因此可以在7月1日之后续签。
此外,欧盟公民的未婚伴侣在居住在同一地址六个月后仍可申请合法居留权。
现有荷兰移民政策的其他变化包括:不允许持有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离开荷兰超过六个月(现行规则定为九个月),结束“家庭探访”的居住许可,最令人不安的是, “持续居住”所需的年数增加(荷兰法律术语中的AKA“voortgezet verblijf”)。
目前,荷兰公民或居民的合伙人只需与他们一起居住三年,然后才能成为荷兰公民或居民。现在这将增加到五年。
不言而喻,这些政策变更将迫使许多新的外籍人士更加依赖其居民/公民伙伴。如果他们的关系变得更糟,这些变化也可能导致大量丑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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