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芬兰(芬兰:Suomi,瑞典:芬兰)
瑞典位于北欧五国之一,南与瑞典、挪威、俄罗斯、芬兰湾接壤,西与波斯尼亚湾接壤。国土总面积33.8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100公里,内陆水域面积占全国面积的10%,有岛屿约17.9万个,湖泊约18.8万个,有"千湖之国"之称。
芬兰是圣诞老人的故乡。最早的居民是拉普兰人。芬兰也叫拉普兰。芬兰人迁入后,建立了芬兰大公国。它在12世纪下半叶由瑞典统治。1809年俄俄战争后,它并入了俄罗斯帝国,成为一个大公国。1917年12月,芬兰共和国宣布独立,成为永久中立国。
芬兰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一个高度工业化、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芬兰是欧盟成员国之一,但人均产出远高于欧盟平均水平,与其邻国瑞典相当。2018年全球幸福指数,芬兰排名第一
自然资源:
森林覆盖率高达75.3%,约2270万公顷,人均4.34公顷,木材储积量22亿立方米。矿产资源中以铜为主,还有少量的铁、镍、钒、钴等。泥炭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约690亿立方米,相当于40亿吨石油。有两座核电站(四个核反应堆),第五个反应堆在建。
政治:
政体:芬兰的政体是内阁制,自1917年12月6日宣布独立以来,芬兰就一直是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芬兰实行共和制和"议会代表"民主体制,议会依照比例代表制原则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人民拥有政治权力并通过议会来行使。
2011年6月,联合党、社民党、左翼联盟、绿色联盟、瑞典族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组成联合政府。宪法规定,200人的一院制议会(芬兰语:Eduskunta;瑞典语:Riksdag)是芬兰的最高权力机关。
芬兰的政治体制以议会为主,虽然总统也有较大的权力(根据芬兰宪法,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并举行新的议会选举)。多数行政权力控制在由总理领导的内阁中,而总理由议会选出。
司法:芬兰司法体系分为一个负责民事以及刑事司法争议的法庭,以及一个专门负责公众与行政部分诉讼的特别法庭。芬兰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庭分为地方法院、地区上诉法院及最高法院。
芬兰最高司法机关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由院长和19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由院长和20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政府机构和省、市(县)机构的行政案件。起诉机关是各级检察院。另设有国家法律监察官,有权出席内阁会议,监督总统、内阁和政府各部门的决定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院长、法官以及最高检察长均由总统任命。
党派:
芬兰中间党(CentrePartyofFinland):1906年成立。以建立平等和公正的社会为目标,对内反对政治经济权力垄断,主张保障农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维护中小企业和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对外主张实行积极的和平外交政策,重视与北欧和波海地区国家的关系。
正统芬兰人党(TheTrueFinns):1995年成立。主张维护小农、城市贫民和中小企业利益,鼓励创新经济。对外坚持民族主义和疑欧立场。
民族联合党(TheNationalCoalitionParty):1918年成立。一战和二战期间为芬主要执政党。主要代表工商企业界利益,以保障国家独立和维护民族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追求经济和精神生活的发展为基本目标。
芬兰社会民主党(TheFinnishSocialDemocraticParty):1899年成立。对内主张政治、经济民主,实现充分就业和公平分配,保障社会福利,发展社会民主主义;对外主张缓和、裁军,实现国际和平。
芬兰基督教民主党(TheFinnishChristianDemocraticParty):1958年成立。以基督教教义为宗旨,主张实行对社会和生态负责的市场经济,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保障平等高效的社会福利。对外主张建立一个开发、安全的欧洲,发展共同防务。
瑞典族人民党(TheSwedishPeople'sParty):1906年成立。由芬兰的瑞典族人组成。主张维护瑞典族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权利。
绿色联盟(TheGreenLeague):1988年成立。主张保护环境,支持芬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和平与环保活动,要求就欧盟宪法举行全民公决。
芬兰左翼联盟(TheFinnishLeftUnion):1990年成立。主张政府借贷扩大投资,刺激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福利,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外主张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加强国防建设。
经济:
芬兰是一个高度工业化、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人均产出超过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德国等老牌强国,远高于欧盟平均水平,与其邻国瑞典相当。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制造业,主要以木材、金属、工程、电讯和电子工业为主。
工业:工业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快速发展,从劳动、资金密集型转变为技术密集型。建立在森林基础上的木材加工、造纸和林业机械制造业为经济支柱,并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森林工业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5%,是世界第二大纸张、纸板出口国(占世界出口量25%)及世界第四大纸浆出口国。
农林业:林业发达,农畜产品自给有余。农林密切结合,几乎所有的农户都经营一定数量的林地。耕地约229.8万公顷,从事农林业的劳动力为11.6万,约占总劳力的4.7%。主要产品包括锯材、胶合板、纤维板、家具等木材加工品,纸浆及纸张产品。斯道拉恩索(StoraEnso)、芬欧汇川(UPM)和M-real集团是前三大林业公司。斯道拉恩索是世界第一大纸箱和纸板生产商、第三大锯材生产商,芬欧汇川是世界最大的杂志纸、标签纸生产商和欧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商,M-real是欧洲领先的高质量纸张和纸板制造商。
服务业:芬兰服务业包括商业、旅游、金融、通讯和公共服务业等。信息产业发达,是因特网接入比例和人均手机持有量最高的国家之一。主要旅游点有赫尔辛基、图尔库、东部湖区、北部拉毕地区和奥兰岛等。芬兰是高度融入全球经济,国际贸易是GDP的三分之一。欧盟占贸易总额的60%。最大的贸易流动与德国、俄罗斯、瑞典、英国、美国、荷兰和中国。由欧盟贸易政策管理,芬兰一直以来都是自由贸易的支持者,除了农业。芬兰是唯一的北欧国家加入欧元区。
财政金融:2012年,芬政府财政收入615亿欧元,支出662亿欧元,赤字47亿欧元。
对外贸易:2016年外贸总额约为1063亿欧元,其中进口546亿欧元,与上年持平,出口517亿欧元,下降4%,外贸逆差29亿欧元。出口商品主要有金属、纸张纸板、化工产品等;进口商品主要有金属、原油等。主要贸易对象:德国、俄罗斯、瑞典、荷兰、中国等。
双向投资:芬直接投资国主要为瑞典及其它欧盟国家,外国对芬直接投资主要来自瑞典、荷兰、美国和英国等国家。2015年,芬对外直接投资854亿欧元,吸引外资742亿欧元。
对外援助:2015年外援总额约12.9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62%。主要受援国为:埃塞俄比亚、肯尼亚、莫桑比克、赞比亚、坦桑尼亚、尼泊尔、越南、尼加拉瓜、阿富汗、波黑、科索沃、苏丹和巴勒斯坦地区。
宗教:
芬兰语和瑞典语均为官方语言。77.7%的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1.2%信奉东正教。其余包括了少部分基督教新教其他教派的教徒、罗马天主教徒、穆斯林和犹太教徒。芬兰有两种官方语言:93%的人口所使用的芬兰语和6%人口的母语瑞典语。
交通:
交通运输业发达,以铁路和公路为主。
中国与芬兰之间航线由芬兰航空公司(Finnair)经营,北京、上海、香港至赫尔辛基每日均有航班对飞,其中北京、上海至赫尔辛基航班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与其实行代码共享,重庆(每周四班)和西安(三月至十月,每周三班)至赫尔辛基有航班对飞。
火车:芬兰主要大城市之间都有列车线路,包括北部的拉普兰地区。首都地区拥有优良的本地通勤火车网络。此外,赫尔辛基每天都有开往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火车。
公交及长途车:赫尔辛基的公交网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可抵达芬兰各地。同时,来自芬兰境内各个地区的长途巴士都抵达市中心公交车站(Matkahuolto),发往大城市约每小时出发一辆巴士。中心公交车站位于康比(Kamppi)中心。
从赫尔辛基每天都有渡轮到爱沙尼亚、瑞典和德国,也可以经海路定期前往波兰。
教育:
教育事业发达。实行9年一贯制免费、义务教育。著名高等学校有赫尔辛基大学、阿尔托大学、坦佩雷大学等。
芬兰是一个崇尚体育的民族,热爱体育是芬兰人的传统。在芬兰,国家教育部、芬兰大众体育协会和部分全国性体育协会每4年就会联合实施一次大规模的《芬兰成年人身体活动全国调查》,调查的目的是了解芬兰人在休闲时间参与体育运动的情况,以及他们进行体育活动时服务的需求和实施状况。根据得到的反馈来调整措施,普及大众体育活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
外交:
与中国关系:
1950年1月13日,芬兰承认新中国,同年10月28日与中国建交。1951年春,两国互派使节,我驻丹麦公使耿飙兼任驻芬公使。1954年,两国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建交60多年来,中芬关系稳定发展,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取得显著成果。
2017年4月,应芬兰共和国总统绍利·尼尼斯托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4月4日至6日对芬兰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共同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芬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9年1月13-16日,芬兰总统尼尼斯托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领导人同意深化两国在政治和经济联系、可持续增长、互联互通和社会平等重要领域的务实合作。为此,双方同意制订《关于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工作计划(2019-2023)》。
与欧盟关系
1995年1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1999年1月1日在北欧国家中率先加入欧元。2001年3月25日正式实施<<申根协定>>。芬与欧盟其他成员国的贸易约占芬外贸总额的56%,对外投资近一半面向欧盟国家。主张欧盟成为一个政府间合作机构,支持并参加欧盟统一的外交和安全政策,支持欧盟东扩和实现经贸联盟。芬于1997年向欧盟提出北部地区政策倡议,主张欧盟加强同包括俄罗斯在内的欧洲北部地区的合作,促进经济发展和地区安全与稳定,该计划2000年获得通过。2004年,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欧盟对外关系委员彭定康及贸易委员拉米分别访芬。
与俄罗斯关系
1992年1月,芬同俄罗斯签署《芬俄两国关系基础条约》,同时宣布废除《芬苏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芬认为欧洲共同价值观、民主观、人权观已成为芬俄关系的基础,积极支持并呼吁国际社会支援俄的民主改革进程,推动发展欧俄关系。芬俄关系密切,合作主要涉及能源、环保、核安全、海运安全等领域。俄是芬第三大贸易伙伴。2004年,芬总统、总理、外长、外贸部长分别访俄,俄总理弗拉德科夫访芬。
与周边国关系
同北欧国家的传统合作是芬外交政策的重要支柱。主张欧盟北欧成员国应在涉及到北欧的重大问题上协调立场,以维护北欧国家的利益,同时进一步深化北欧国家在能源、环保、军工方面的合作。芬、瑞、丹三国建立了在欧盟首脑会前磋商的机制。2004年,芬承办"欧盟扩大后的北部地区合作大会",芬总理出席波海国家理事会第五届首脑会议。芬总理访问丹麦,芬议长和外长分别访问瑞典,瑞典首相佩尔松、挪威首相邦德维克、爱沙尼亚总理帕茨分别访芬。
与美国关系
芬重视同美国的关系,认为美在欧洲仍发挥重要作用。90年代以来芬先后从美购买64架F-18型战斗机及配套防护。2004年,芬总统、外长、国防部长和外贸部长分别访美,芬议长率北欧及波海地区国家议长代表团访美。芬主张加强与北约合作,但其不准备加入北约。1992年6月,芬成为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NACC)的观察员,1994年5月与北约签署"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框架协议。1997年芬首次派出156人快速反应部队赴挪威参加北约联合军事演习。同年11月在布鲁塞尔正式设立驻北约代表处。2004年,北约秘书长夏侯雅伯访芬,芬总统出席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首脑会议。
与发展中国家关系
芬重视对发展中国家关系。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并未减少,贫困正在增加。工业国家应重视发展问题。积极支持南北对话,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2004年,芬总统访问尼加拉瓜,芬外长访问印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芬外贸部长访问越南、泰国、乌克兰等正在发展的国家。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访芬。2004年,芬大幅度提高对外发展援助资金,首次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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