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生硕士能落户北京吗
香港留学生硕士落户如下:
一般而言,可以落户北京。落户北京的途径有三种,比较适用于香港留学生的途径是,留学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后回到内地,留学生本人可以获得一个北京户口名额的资格,只要符合其他基本要求就可以在北京落户。一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此项事务。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公安机关受理。
北京落户积分制:
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通知称,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香港留学生可以落户上海北京吗北京留学生落户条件一、北京留学生落户准入条件
1、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硕士毕业;
2、在国外待满360天(以护照上出入境时间为准);
3、落户政策有效期为回国后两年,也就是说,在你回国入境两年后,落户政策就对你失效了。
二、北京留学生落户基本条件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北京留学生落户所需材料、流程
1、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档案调动;
4、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5、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
6、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
7、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8、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9、档案调到对应档案保管机构;
10、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北京留学生落户攻略
1、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可回国办理,但只能办理一次,丢失后果自负;
2、已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不能办理落户及就业报到手续;
3、出国中间假期回家的时间不算在360天内;
4、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5、留学生需要和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2021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办理条件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受理、审核,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审批。
1、留学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在“办理引进人才”菜单中选择“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点击“现在申请”,按有关要求详细、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填报完所有的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并如实填写“申请原因”,填报完所有信息后,点击“申请”;
2、留学人员所在聘用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在“审核员工申请”菜单中选择“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通过查询找到需要办理的留学人员信息,如实选择和填写审核结果和意见,并点击“保存”;
3、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持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进行复核。
4、审核通过后聘用单位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套四张),并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签字盖章。
三、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所需材料
1、聘用单位引进留学人员的报告;
2、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距离合同结束时间至少6个月;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含成绩单)和出国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属于进修人员的,出具国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外进修证明和出国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国内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博士后研究或进修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中国护照(含《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证页)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上用铅笔标出硕士留学期间出入境时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打印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留学人员在聘用单位入职之日起至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完税证明上需加盖代扣代缴单位财务章,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注“逐月连续缴纳”并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及联系电话)及复印件各一份;
9、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聘用单位入职之日起至今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财务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留学人员在京档案接收地出具的档案同意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1、户口本(带首页、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2、留学人员引进材料诚信声明和政审表原件各一份;
13、已婚留学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4、随迁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调京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再婚者有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加盖相关部门证明章的离婚证书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5、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京内外均可)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6、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在京档案接收地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7、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带首页);
18、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国内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9、留学人员配偶随迁的,须提供留学人员引进材料诚信声明(须由留学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政审表原件各一份;
20、若留学人员配偶为北京市户口,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1、若留学人员配偶为外籍,须提供配偶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居留许可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待初审机关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单位账户打印,在承办单位处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3、《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待初审机关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单位账户打印,在申请单位意见处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4、其它相关证明。
【拓展资料】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在外留学人员工作的指示精神,更多吸引和妥善安置来本市工作、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促进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将在外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和服务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外留学人员,可来本市工作。
(一)原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家公费、各类公派、自费留学或进修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学有所成人员;
(二)本人及家属户口不在本市,但所学专业为本市急需的下列人员:
1、国家公费留学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2、经国内有关部门确认已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各类公派及自费留学、进修人员;
3、留学前具有国内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外进修两年以上或不足两年但取得突出成就、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访问学者。
二、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可按下列办法予以安排:
(一)采取双向选择(即留学人员自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留学人员)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的办法。留学人员可到本市国家机关、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私营或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也可以到本市单位驻国(境)外的机构工作或受聘担任驻国(境)外的信息员、推销员等职务,或按市政府《通告》(京政发[1991]70号)的规定,到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工作。
(二)留学前已有明确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因种种原因不便于回原单位的,可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通过多种途径予以重新安排。
(三)已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又要求调动的,可不受地区、部门限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予以调整。凡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严格履行合同。
(四)暂时不愿或一时难以确定工作单位的,经批准可以暂时安排到某一指定(或约定)的单位工作,但在两年内必须确定工作单位。
三、出国后延期未归而被原单位除名的留学人员,凡被原单位或新单位录用的,原是国家干部的,可恢复其干部身份,工龄可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累计计算。
四、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如受调京指标、干部编制、计划录用指标、专业技术职称指标和工资总额等问题限制的,由接收单位分别报请市有关部门办理。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
五、经批准来本市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的户口可随其迁京落户。
六、接收单位要优先解决留学回国人员的住房问题。单位解决有困难的,可以用市政府提供房源,用人单位购买或支付房租的方式解决。鼓励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商品住宅,有关部门优先按优惠价提供房源。
七、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自办、合办科技企业或股份制企业的,优先予以审批。
八、留学回国人员(含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进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及开发新技术、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优先予以立项或择优提供科技活动资助经费,优先提供科技开发和生产开发基金贷款。请问港澳留学生如何办理北京入户?留学生落户北京是有政策要求的。你只要满足了,然后找的公司也有名额可以让你落,那就可以轻松落户了。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
4.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5.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6.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7.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8.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9.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10.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香港大学梦回北京落户吗能。
回境内之前在香港的中联办办了在港学习证明,回国之后做学历认证(早点做有好处),在签约前跟单位HR问好,有没有留学落户户口指标,有的话可不可以给你,一般的单位一年1-2个。在单位把指标给你后,会有一个准备的材料目录,按单位的要求准备。其中有一个出入境证明,在北京公安局或者出入境大厅,挺简单的,拿着在外留学所有的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如果有更新过,需要老的新的都带上,开具两张)。企业的话需要社保满6个月才可以给你指标。留服那边要求档案要先调档案回来,先找单位开了调档函,然后托人在老家帮我调档案来北京,留服网站上时刻关注自己的档案是否已到,系统上会显示,到了之后就去开存档证明,然后这个是落户的材料必要材料之一。有些人涉及到的集体户口的问题,单位直接给出了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留服通知具体的时间去领完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后,7个工作日后去成寿寺人口管理处领取了迁移证,两联还是三联。拿着先回老家户口所在地办户口迁移,然后回北京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办理。据说有的人现在因为专业问题审核不通过。
过程比较复杂,也比较慢,不太好弄。落户北京的几种方式落户北京的方式。
第一种途径:应届毕业生落户,如果说新生儿落户是北京的第一大落户群体(每年15-30万),那么,高校应届毕业生无疑是第二大进京落户群体,虽然从2013年至今,每年通过应届生进京落户指标一直严控,但是基本还是保持到8000-10000人左右。具体执行政策,请大家查看《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2月,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本文不再赘述。注意事项:
第一,以下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落户,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指标:
1,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及按照本市特定政策和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占引进指标。
2,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第二,学历及年龄限制。
1,引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三,鼓励创业创新创意。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第二种途径:留学归国落户北京。根据《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如果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选择在北京创业或工作,可以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落户。注意事项:
第一,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二、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是在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一定要满一年!
三、留学期间在国内没有社保;
四、以下四类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五、在京用人单位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向审批单位申报下一年度留学回国人才需求计划。想通过此渠道落户的小伙伴,记得不要错过这个申报时间。按照规定,留学人员在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单位提交就业落户手续,才有机会落户北京,一旦错过两年,则无法通过该渠道落户。关于这一点,我身边确实有很多海外留学的同学、朋友、学员,都是在回国2年内没有及时办理落户,从而错过了一条相对容易落户北京的办法。
第三种途径:博士后出站落户北京。根据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以为本人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1,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2,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3,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需要有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注意事项:
1,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博士后就职的单位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比如说金融类的企业,可能就不符合这个规定,建议如果你恰好属于此类情况,请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
2,博士后人员需要在出站后1年内完成落户相关手续的办理。我的合伙人——大菲菲老师目前在读海外商学院的管理学博士,她求学的目的之一也是希望未来能够通过博士后出站方式落户北京。大家如果对这种途径感兴趣,也可以和我或者大菲菲老师咨询。其它落户途径,我基本已经把相关注意点或者相关政策都放到导图了,大家仔细查看上面的导图即可,如果大家想进一步了解,一方面可以网上查询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关注我,和我咨询。此外,关于没有重点展开解析的几条途径,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些途径可能和我们大部分普通人很难产生交集,比如说绿色通道人才落户、全国劳模落户、随军落户、见义勇为落户等等。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5个条件,(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以上)(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香港留学生北京落户政策留学生落户政策是要求在境外逗留满360天,您每天往返于深圳和香港之间,显然,在香港停留并不满24小时,是没有办法计算在内的。如果您连上学期间都是住在深圳的,那么,出入境纪录上的显示就是:您的学历相关时间境外停留1天都没有。
360天的要求是,境外停留时间满360天,且,这个时间必须是和学历相关的时间。所以您课程结束之后办理的什么签证都跟学历不再相关了,也就是说,不可能算进360天之内了。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2021年通过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进一步收紧,新增需要提交个人税收记录,这个政策就有点意思了,所以大家重点关注一下,不要在提交时有两份个税: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365以上。(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留学期间回国是要扣除的;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即一般情况英国9月课程结束后回国了,再回去交毕业论文或者参加毕业典礼的时间均不算)。)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在留服有备案)提交申请材料。(从入境开始算起)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注意:不要为了不断社保而去找一家单位挂社保。曾有同学出国期间一直在挂靠社保,导致无法办理落户。
6、与在京单位(在留服备案)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符合落户条件也可以办理。(注意:往返大陆的天数是要扣除的)
根据,教育部官网发布的《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工作安置办事指南》显示:“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除了自身符合条件之外,想要在北京落户还需要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拥有留学生落户指标。如果申请人数超过企业当年拥有的指标,那就意味着有人得等下一年指标机会了。
望采纳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扩展资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需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
(1)事业编制留学人员:单位需提供公函(盖人事章),说明是事业编制人员并提供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如未签聘用(劳动)合同,单位公函需由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签字。
(2)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和其它性质单位留学人员:单位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注:递交材料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3)外资企业在京常驻代表机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代表处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有效代理协议复印件(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验原件)以及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并提供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资企业在京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例如:11月递交材料,需要提供7、8、9三个月的记录。(聘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备案单位的名称一致)。
10.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中心的留学人员可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
(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中心将档案调入。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档案调转"专栏。)
11.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且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递交申请。
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2.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中国留学网-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