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人配偶签证申请你好
就你的情况,我来谈一下。你在2004年有过不法滞留的经历。因为已经过了8年时间了。应该对你的赴日没有影响了。你这次要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话。日本方面要求的条件,比较多。也比较严。其中一条是你的日本妻子要有能正常生活的收入,即正式工作。如果没有工作,她父母有收入,且愿意当保证人也可以。再有一点,虽然你的短期签证通过了,但并不一定说明这次就能顺利通过,建议你对上次不法滞留的情况,作个反省。
其次:配偶签证的审批并没有规定的审核期限,本人所知最长的审核期长达2年(期间给予临时入国许可)。最短的审核期为4个月。审核期间有可能被随即抽中家庭访问等调查,这样的话时间会更久。
结论:按你所说的交往经历(有照片为证,并作为审核资料提交与入国管理局),以及你们以后2年的婚史来看,拒签的可能性不大。请耐心等待吧。
补充:领土争端确实给签证审核造成了影响,不过影响在于审查条件而不是审查时间。相反而与旅游人数的急减,如果管理局还是很清闲的。。。。。阿门、。。
二、在中国长期居住的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申请短期滞在签证(一次、数次),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对象人员
1)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的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停留资格的人员)及现在婚姻状况存续的中国配偶。
(2)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不满足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请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数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及在中国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 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 竖4.5×横3.5~4.5)
② 护照
③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④ 暂住证(居住在户籍地以外的省、自治区或特别行政区的人员)
⑤ 数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数次签证时提交)
(2)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① 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
② 户籍誊本(发行后3个月内)
(3)申请人或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①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等能证明在职的材料
②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所得证明等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3、申请方法
(1)请通过代办机关申请。
(2)从本馆受理翌日起最短第4个工作日发给签证。
4、手续费
一次签证 200元
数次签证 400元
有关日本人与中国人的孩子的签证申请,请咨询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处。
---非专家日本人配偶者签证楼主您好,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在日本没有不良记录的话,入管局下发在留资格是没有问题的。尤其你又是花钱请的行政书士来做的材料,所以真没必要担心~~~继续等待吧,明年3月末之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的。另外,中国这边的正签也请你不要紧张,根据近期我们的数据显示,留学签证和探亲访友签证领事馆都是顺利下签(前提是申请材料属实),因此虽然中日关系紧张,也请楼主不要担心你的签证问题。
提示楼主,因为你一年半前回国,因此,日本入管局以及驻中国领事馆在审查你的签证时很有可能会要求你追加材料,或者对你本人或你的丈夫直接进行电话调查。追加材料有可能要求你追加你和你丈夫在日本相恋时的照片(相恋4年半期间的照片)、你回国一年半期间的二人通话记录或者书信记录以及电邮记录(这几个记录涉及隐私权,所以不需要提供内容,只需要提供能证明通话或书信时间的部分即可)。所以也请楼主有心理准备,或者提前准备好类似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楼主要做的就是耐心的等待好结果,不用担心签证问题。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楼主有帮助。祝愿楼主早日和丈夫团聚、生活幸福美满!关于办理去日本家属签证的问题你的意思是不是多次往返1年有效的签证的意思?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好像是不可以办理家族滞在的。
以下为转载
家族滞在资格,是指配偶者依据入境管理法规则的附表中规定的投资经营、技术、人文国际、技能、文化活动以及留学生、就学生、进修生等持有一定在留资格的人,允许其配偶和孩子在日本居住的在留资格。
本事务所在接受有关家族滞在资格申请的谘询,或者是被委托办理从家族滞在资格转为其它资格的变更申请手续时,经常遇到作为家族滞在者并没有按照要求合法居住的情况。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首先说明申请家族滞在的许可条件,然后说明扶养者及被扶养者的合法的生活状况。为了在申请家族滞在资格或办理家族滞在资格者的资格变更申请时不出现问题,,请留意以下事项。
1.配偶者召集家族
①该配偶有扶养其配偶或孩子的经济能力。
留学生允许打1周28小时、1天8小时的短工,就学生允许打1天4小时的短工。因为家族滞在者和留学生一样一周可以打28小时的短工,使留学生与其配偶能够很容易在一起共同生活。除此之外还要求能够说明存款,汇款的情况。要想打工,请务必事先申请“资格外活动”的许可。否则,在以后办理各种手续时会出现麻烦。
②从事合法的工作
这里需注意的是,留学生从事风俗关系工作、不申请“资格外活动”的许可而工作、超越工作时间的限度和持其它工作签证者有同等的工作收入等这类事情应避免。否则,在办理家族滞在申请时无法提供收入证明。持在留资格的居住者,应遵守符合在留资格的适当的生活、工作。
以前曾有这么一个案例。在办理家族滞在申请时几乎所有的材料均备齐了,最后让配偶者提供在职证明书和源泉征收票时,却发现发证明书的公司和所工作的公司不是一家公司,因此而取消申请。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应经常适当地修正自己,以保持合法的在留状态。
2.家族滞在者申请资格变更
①不从事不被许可的非法工作
如果妻子作为工作签证的持有者在日本居住,其丈夫作为家族滞在者在日本逗留,这种情况其丈夫每天在做什么呢?如果孩子小分担扶养教育的孩子的义务,因为男女平等我想这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孩子已长大,成为日本的大学生、或已就职,这种情况其丈夫白天在干什么呢。如果只单纯地料理家务,这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担心的是,其丈夫不申请“资格外活动”的许可而在做什么工作。
②转为投资经营资格
家族滞在者不工作而直接申请投资经营签证。如果申请经营者签证,要求具备有作为经营者的经验和实际成绩、公司经营的事业计划、和客户的关系、人际关系等各种条件。家族滞在者,直接作为经营者创办企业,要求说明其过程。家族滞在者设立公司、做经营公司的准备、使其与客户的关系上升为企业经营的高度等,这些作为投资经营者从事工作是理所当然的准备行为。问题是有不被许可的收益行为。我的愿望是,务必事先申请“资格外活动”的许可。
如上所述,1周28小时程度的收益活动,是被认可的,在此许可范围内可以充分地进行成为经营者的准备活动吧。如果能够完成这样的准备活动,将可制定一个有说服力的事业计划。
③不要忘记认定家族滞在资格制度的宗旨
所谓家族滞在资格,是指持有一定在留资格者在日本居住,其配偶或孩子接受其扶养,或者是在精神上、在生活上辅助滞在者为目的,而被认定的在日本共同生活的在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