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使馆的签证签发规定是依据韩国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规定。被拒签的主要理由如下:
持有无效护照、或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间不明确者。(出入境管理法 第12)被认为具有危害大韩民国个人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人。(出入境管理法 第11)被认为具有妨碍大韩民国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以及良好风俗的人。(出入境管理法 第11)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贫困者以及其他禁止入境者。(出入境管理法 第11)如果申请人以前被拒签过, 并能够针对被拒签的理由提供新的材料(其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 可以再次申请签证。
在韩国机场或港口,出入境管理员对入境者进行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签证,入境者将被取消入境资格。
以上就是出入境管理处审理签证拒签的是原因什么?的基本情况,想了解更多出国留学的资讯,请访问:【艺术留学】进行参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