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有关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为了促进教育国际化进程,郑州大学于2004年初开始成立国际教育学院筹备组,经过一年多的筹建,于2005年10月21日经学校批准正式挂牌成立。国际教育学院下设招生办、教学管理部、学生管理部、合作办学部、院办公室和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六个部门。
国际教育学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海外留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涉外手续办理、注册登记、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日常生活管理、等;负责对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对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报批与管理,负责对外合作培训项目的招生与管理以及与国际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的使命是吸引大批海外学生到郑大留学(让世界了 解郑大);大力开展合作办学,培养一批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助郑大走向世界);通过对海外留学生的培养以及与国外高等院校和办学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我所用,不断提高郑州大学的国际地位和影响。
有关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2005年全年在校留学生586人次,比上年增长15%。医学部目前有留学生360余人,主要来自印度、尼泊尔和巴基斯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2005年有来自韩国、日本、美国、意大利、俄罗斯、加拿大、印尼、哈萨克斯坦、越南、墨西哥、菲律宾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学习汉语的留学生200余人次。在汉语教学方面与韩国庆星大学和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立大学有正式的合作交流关系,除了接受这些大学的学生进修汉语,或为他们举办短期汉语进修课程外,还定期派遣教师到这些大学担任汉语和汉文化的教学工作。其中庆星大学每年定期选送近80名学生来我校学习汉语。郑州大学招收留学生的学科和专业除了医学、管理学和对外汉语以外,还将逐步延伸到学校现有的十大学科和八十多个不同专业。
国际教育学院致力于通过各种形式与国外著名大学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大学先进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和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争取尽早实现教材选用、课程体系、教学管理方式、教学语言等方面的国际化。合作办学部2005年3月份向教育部申报了八个合作项目,目前这八个项目正在审理过程中。2005年底又向省教育厅申报了两个专科项目,力争2006年能够列入招生计划。遵照省政府对郑大与世界名校合作的要求,我们与世界名校美国佛罗理达大学(世界500强排名第57位)已有过多次联系,佛罗理达大学也多次派员到我校进行考察,一些项目正在协商中。另外与澳大利亚阿德雷得大学(世界500强第239位)的合作备忘录正在进一步磋商。
有关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郑大西亚斯怎么样 国家承认他的学历吗

郑大西亚斯是一所很好的民办三本院校,学校经过教育部的认证,其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了解该校:

有关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1、基础设施方面。学校占地面积2400余亩,已建成有100余万平方米的风格各异的教学馆舍。欧式现代园林与中式古典园林相结合的校园环境,欧式风格和中式风格相结合的教学楼群,完备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学场馆设施。

2、院系设置方面。学校现设16个学院,74个本科、专科专业(含方向),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堪萨斯国际学院),实施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理学士学位和文学士学位3个学位项目。

3、学科建设方面。学校已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学校现有在校生32000余人,教师1750余人,其中外籍教师150余人,外教与学生数量之比居全国前列。

扩展资料:

郑州西亚斯学院前身为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始建于1998年。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是由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投资,与郑州大学、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郑大西亚斯坚持走国际化合作办学道路,先后与美、日、泰、印尼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校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学校的国际教育学院,现已招收来自美、日、韩、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学生的国际化交流,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合作上突显出学校中西合璧的办学特色。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西亚斯——学校简介

百度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招生章程西亚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由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投资,与郑州大学合作,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英文缩写FHSU)协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批准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郑州大学二级学院。我院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并开设有国外留学生教育项目。2008年开始依托郑州大学合作实施培养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院现建有14个专业学院和二个研究所。分别是商学院、外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剧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学院、法学院、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理学院和应用认知科学研究所、河南省武秀之歌剧音乐剧研究所,共72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法学和教育学八大学科门类,在校生26000余人。
二、办学特点
我院坚持中西合璧的办学理念,实施国际化全人教育,依托郑州大学和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致力于培养具有英语精、知识新、技能强、交际广、行为雅的国际化复合型实用人才。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办学理念、管理经验、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师、教材等优质教育资源,加速人才和文化的国际交流,并由美国资深教育家组成的顾问团和基金会对学院办学进行督导与支持,同时实施专家参与治校、学生参与管理、家长监督管理,旨在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国际化、现代化、资讯化和科学化的高等学府。

我院高度重视教育和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始终把教育质量当作学院的生命线。通过狠抓校风、教风和学风,严格管理,切实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达到学生适应国际化人才对语言、能力和未来发展的要求。

我院努力营造国际化教学环境和氛围,常年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140余名,学生可在课堂内外与教师充分交流。丰富的原版书刊及音像资料,优越的英语教学环境,使学生听、说、读、写、译等诸方面的技能尤为突出。

我院独特的校园建筑凸显中西合璧的校园建筑文化;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体现中西合璧的校园文化;充满生机的学生社团组织彰显中西合璧的校园社团文化;高水准的体艺竞技展示中西合璧的校园体艺文化。同时,提倡不同年级、专业、地域的学生相互交流,以利于专业知识的交叉和不同文化的相互吸纳与融合。

我院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入校及在校奖学金、中外教师资助和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举办各种校园招聘会,与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供需关系等方式,积极帮助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和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我院坚持走国际化合作办学的道路,在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稳定合作办学的基础上,先后与美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等22个国家的53个学校开展了友好交流与合作。目前,我院每年都有近百人赴美、英、日、法澳等国读研,同时招收来自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12个国家的留学生。学校被亚太大学联合会、世界大学校长联合会吸收为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合作实施学士学位教育项目。2006年,我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格复核。
2007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实施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理学士学位和文学士学位三个学位项目,包括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四个专业。该项目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中美共同承认的124个学分(其中82个中方学分,
42个美方学分)。美方的核心课程使用美方合作大学直接提供的全英文原版教材。毕业学生要求通过托福(TOEFL)
61,雅思(IELTS)5.5或密歇根九级(Michigan English Test Level
9)考试三种语言测试中的任意一种。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要求的,除获得由郑州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外,还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三、校址校园
我院位于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规划用地2200余亩,实际建设用地1600亩,现有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怪石嶙峋,瀑布飞流,草木繁茂,花团锦簇,是一个适合读书、工作和生活的地方。

我院现有计算机实验室26个,座位1836个;语音实验室21个,听力设备1322台;多媒体教室122个;专业实验室78个。学生公寓设有学习间、卧室和卫生间,配有热水、暖气设备、桌椅、宽带接口和电话端口。

我院体育设施先进齐全。现有灯光网球场、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体操排练厅、室内体育馆、室内篮球馆和室内恒温游泳馆,高尔夫球训练场。
四、考生须知
2015年,我院面向河南省、河北省、吉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 报考我院者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填写我院志愿。录取办法按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要求进行。

报考我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者,须填写我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志愿(招生代码:5994),录取办法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要求进行。
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我院普通本科和专升本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规定要求者,由郑州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

我院普通专科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规定要求者,由郑州大学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要求的,除可获得郑州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外,还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六、 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
在各省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根据各省或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遵循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调剂或因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我院艺术专业在本科B段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院录取时遵从考生志愿,依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经河南省物价局批准,我院今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2015级普通本科专业和体育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3900元/学年,专升本专业收费标准为11950元/学年(音乐表演149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4900元/学年;普通专科专业9900元/学年。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中方学费为20950元/学年;美方学分共42个,由美方单独收费,其中30个学分,每学分214美元(根据美国国内经济情况,美方学分费每年都有所浮动)。另外12个学分(四门课)只收取考试费,每门课25美元。
统招生兼修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学士学位的,学费标准按照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收取。
学院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 邮 编:451150

话:(0371)62606666 传 真:(0371)62601443
学院网址:http://www.sias.edu.cn 电子邮件:ao@sias.edu.cn
官网有啊

郑州西亚斯国际学院毕业文凭是什么?国家承认吗?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由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投资,与郑州大学合作,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英文缩写FHSU)协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属于郑州大学二级学院,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并开设有国外留学生教育项目。
毕业发郑州大学西亚斯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国家承认的。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制定了学籍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如下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的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郑州大学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条《郑州大学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适用于郑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留学生。

二、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说明,并附有相关证明。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严格复审,合格者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即取得学籍。

第五条 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不予注册。

第六条 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时间交费,每学期开课前两天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第七条 各年级辅导员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向教务办公室报送学生未注册和暂缓注册学生的名单及原因。

第八条 学期安排 郑州大学学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具体的学期安排以校历为准。

第九条 学习年限 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限一般为3—5年,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限为2—4年,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为 4—6 年 ,进修生和研究学者的学习期限不限 。

留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习期限须另行缴费。

三、课程与学分

第十条 开设课程

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留学生毕业要求与中国学生相同,免修课程按中国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必修课是学生必须完成且不能自主选择的课程。

限选课是根据教学计划要求限制学生选修的课程。

任选课是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的课程。

第十一条 学分的计算方法,每1 6学时课堂讲授为1学分。

(一)实验课、见习课等实践性强的课程,以每32学时计1学分。

(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原则上1周计1学分,为必修学分。

(三)入学教育以及属于补习性质的课程,均不计学分。

第十二条 标准学分制

计算学分的课程均要进行考试或考核,及格者方可取得学分。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所有课程均应考试或考核,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本科生60分为及格,研究生的必修和限选课程75分为及格。及格以上的成绩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查课的成绩一般按合格、不合格来评定,达到合格要求可获学分。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作业、平时测验以及期中考试都与期末成绩有关,期末考试只是考试成绩的一部分。考试考核成绩及所得学分载入成绩表,归入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每学期最后2周安排期末考试。某些课程的考试经学院教务办公室主管批准,可提前进行。

第十五条 课程的成绩可参考如下办法计算,期末考试成绩占70%-80%,平时成绩(含考勤、作业、平时测验、期中考试等)占20%-30%;平时欠交课程作业、不参加实验累计1/3或缺课累计超过本课程教学时数1/3者,均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十六条 考试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应提交相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参加缓考,未经批准,学生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本课程按重修处理。

第十七条 补考 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必须补考,补考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补考及格可获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其成绩按60分记载。

第十八条 缓考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报教学办公室后,方可参加正常补考。

第十九条 免修、补修和重修

(一)免修 留级或者转专业的学生,学籍异动前已经取得的课程的学分,经教务办公室审核,可以申请免修。

(二)补修 转专业学生,根据本专业的教学的计划要求需要补修的,需提出申请。

(三)重修 下列学生必须重修

1.无故不参加正常考试、补考者。

2.考试作弊者。

需要重修的课程,应交纳一定费用。学生需免修、补修或重修的,应在学期开学1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教务办公室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 考试纪律

凡擅自缺考、作弊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者,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考试纪律的详细规定,可以参阅《郑州大学考场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成绩单

留学生毕业、结业时由学院统一出具中英文成绩单。在校期间如需要成绩单者,请提前按照规定到教务办公室登记申请,成绩单办理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

五、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转学。

(一)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专业学习者。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一)作退学处理者。

(二)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三)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四条 符合转学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转学。

第二十五条 转入不同专业的学生,凡未修过的必修课要补修,已修过的同类课程成绩及格的可免修,承认其所得学分。如原校学分值与我校不同,则按我校规定的学分值换算方法重新计算学分。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转学、转专业须由郑州大学书面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一学期因请假(包括病假和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上课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二) 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学习、需要休学的。

接受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休学期间其奖学金暂停发放。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休学须由郑州大学书面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休学须由本人申请,经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学院领导批准后,报各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学年为单位。休学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期中办理休学者,该学期按休学计算,已考核课程成绩有效。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第二十九条 休学的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第三十条 休学者复学,应于期满前一个月向学院提交书面复学申请,经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学院领导批准后,报各相关部门备案,办理复学手续。

(一)因病休学申请复学时,须附省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可以正常学习”的诊断证明。伪造诊断证明或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

(二)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

七、升级、留级与退学

第三十一条 学生修完并获得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准予升级。

第三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留级:

(一) 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19学分,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38学分;

(二)一学期无故缺课累计达到该学期上课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留级2次,最后一学年不再留级。

第三十四条 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办理留级手续,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

八、退学

第三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

(一)休学期满逾期2周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二)本科修读时间超过原学制2年者;

(三)按规定必须休学而拒不休学者;

(四)经我校附属医院或省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等疾病者,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五)经批准保留学籍1年,逾期2周未办复学者;

(六)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者;

(七)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无正当理由者;

(八)本人申请退学者。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奖学金生退学由郑州大学书面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并通知其国家驻华使馆。

第三十六条 学生退学须经经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学院领导批准后,报各相关部门备案。对退学的学生,由学院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生退学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的学生,按规定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

(二)经省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包括意外致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由监护人负责领回;

(三)退学的学生办完离校手续后,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发给退学证明,符合规定的学生同时发给肄业证书;

(四)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九、毕业、肄业与结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九条 学习期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学习未满一年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可提供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

第四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符合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可在结业后一年内,按学校的规定补考或重修,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四十一条 离校手续

留学生学习结束,请于离校前一星期凭学生证到国际教育学院领取《离校手续单》,办理如下手续:

(1)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学生证、校园卡注销手续;

(2)到学校图书馆办理借书证销号退证手续;

(3)到收费办公室办理有关费用结算手续;

(4)如住在校内,须按宿舍规定办理退房手续;

(5)到教学办公室领取成绩单、学业证书等;

(6)留学生须于毕业、结业之日起15日内离校。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如考勤、奖励与处分等),可参照郑州大学相关规定和留学生相关的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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