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申请美国移民的过程中,孩子的21周岁是一个坎,如果等待期过长,很多孩子会因为超龄被拒!在美国,不同的移民方式,对于孩子的年龄有不同的要求,今天咱们就来简单的说说21周岁的问题!
一、21周岁的计算方式
2002年8月6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即CSPA)。这部法案出台之前,判断儿童是否超龄是以申请获得批准时的年龄为准的。但是案件处理复杂,时间又长,这就导致很多儿童在移民申请案审批之前超出了21岁,他们因此没办法获得绿卡,所以这部法案保障了这些超龄儿童的权利。
从那之后,儿童年龄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具体判断孩子有没有超龄,还要依据《儿童身份保护法案》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而言,该法案区分了两种情形:
(1)公民子女身份进行绿卡申请的未满21周岁的受益人,这类受益人只要在公民父母为其提交移民申请时未满21岁,其年龄即被锁定在21岁以内,不必等待排期;若是持有绿卡的父母为子女提交了移民申请,在子女21周岁之前父母成功入籍美国,子女年龄即锁定在以父母入籍之日。
(2)有名额限制的亲属或职业移民类别下的子女,这类受益人CSPA给出了一个计算年龄的公式。
具体来说,首先看签证排期到达子女的年龄(如果在移民申请批准前移民签证就已经有名额,则看申请批准之日子女的年龄),然后减去移民局审理移民申请所用的时间,所得的数即为法案年龄。当然,在此期间申请者必须保持未婚状态。计算公式如下:
CSPA年龄=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申请审批等待时间的天数
其中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被界定为下列两个日期中较晚的日期:
A、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排期公告栏签证变为可用(CURRENT)那个月的第一天
B、申请者申请获批的那一天
等待审批时间的天数=移民局批准日期-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
举个例子:移民签证可用的那一天,申请者的孩子的年龄是21岁零4个月,而申请者的EB-1A的I-140申请是交上去后6个月批准的,那么申请者孩子的CSPA年龄就是:21岁4个月-6个月=20岁10个月(小于21岁)。
二、美国EB1类移民的超龄问题
自2016年8月份出现移民签证名额用完的情况以来,2017年6月份、2018年4月份,连续3年出现移民签证名额用完的情况,但是到每年的10月份,美国新的财政年开始,名额就会变成可用状态。
比如2017年5月份之前当年获批的申请人,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就是获批日期,而2017年6月份到9月份获批的申请人,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统一为2017年10月1日。
美国国务院2018年3月中旬公布,从4月1日起,中国大陆出生人EB-1A出现排期,如果在当年10月1日恢复签证名额为"当前"可用的状态,如果一个EB-1A申请受益人的孩子的出生日期是1997年6月30日,依据提交和审批时间不同,而决定是否需要加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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