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社会上总会有部分非学历教育的会冠以总裁、精英等名义作为卖点,但我们要注意在本月早些时候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对这部分作出了明确,高校不得以相关的名义向社会举办相关宣传。
一、《规定》详情
本次教育部印发的《规定》中有几点主要的核心内容,值得我们认真研读与注意的:1、高校应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该要求明确要求高校要对相关校外的合办机构进行资质的严格审核,原则上合作方不能有本校教职工及其特定的关系人,如有在立项时就要申明;2、高校要建立非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在教育上高校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要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提高实际的教育质量,同时非学历结业证书需与学历教育证书作明显区分;3、对一些不按规定执行的高校将会采用严格的管理手段,如责令限期整改、公开通报批评,追究责任人等一系列的手段。
二、《规定》解读
在规定推出后,很多的网友对此都是持支持的态度,对本规定我们可以有这解读:1、印发目的,从整个规定我们能明确看到本规定是主要的目的是要整顿目前社会上部分校外非学历教育的乱象,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整体的教育质量,为报读的学生提供合理正规的教育;2、针对对象,主要是针对目前一些校外与高校合作的项目,有些合作中高校可能仅仅作口碑挂牌的形式出现,被部分违规的机构抓了空子,通过一些高大上的名义与学历证书相近的证书来迷惑消费者;3、对我们的影响,本规定无疑是保护我们继续提升的一个保障文件,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同时注意审核些我们想要报读的学校资格,不要轻易被迷惑了,同时如果发现有相关的违规行为也应该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注意!教育部明确对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总裁精英等名义,这对我们能获得更好更规范的非学历教育带来很大的保障作用,想要更多教育政策的第一手资讯,欢迎关注高职招生网实时更新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