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技师学院助学政策
1.凡农村(县镇)户籍学生就读我院所有专业,均可享受免三年学费待遇。其中,初中毕业生报读四年制高技工,前三年免学费,第四年交学费(按省规定收费标准缴费)。所有报读预备技师的学生,如果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前三年免学费,后两年交学费(按省规定收费标准缴费)。
2.经济困难的城市户籍学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10%的比例确定免费名额(报名时全额缴清费用,经评定为免费生再退回所缴学费)。
3.建档立卡(精准扶贫)贫困户子女人学,前三年学费全免,并在第一、二年全部享受2000元/学年的助学金。
4.根据国家助学金政策(财教[2012]376号),来自江西省内以下17个连片特困县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莲花、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遂川万安、永新、井冈山、乐安(不含县城)。
5.同时符合第3、4点的学生,不重复享受助学金政策;不符合第3、4点的学生,按15%的比例申报评审。
6.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成绩优异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报读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专业,每年享受奖学金5000元,学制五年期满,奖学金累计不少于25000元。奖学金限额50人,额满为止。江西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