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概况
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700余亩。学校教学、实验实训条件一流,拥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中心)20个,实验实训室154个,校外实习基地297个。图书馆藏书78.42万余册,报刊800余种。建有重庆一流的数字化校园。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旅游学院、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3个,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1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7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255人,博士、硕士5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1人,重庆市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1人。建有重庆市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聘请500余名行业专家、企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教师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和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建有国家级、市级重点建设专业24个,国家级、市级精品开放课程16门,国家级、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发展项目1个。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业介绍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1
社会工作学院
社会工作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
社区管理与服务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4
民政管理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5
婚庆服务与管理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6
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7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8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理科
8000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9
软件技术
文、理科
8000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
10
物联网应用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1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文、理科
8000
国家战略人才供求急需专业
12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3
通信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大唐移动通信学院)
14
微电子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国家教学资源库重点建设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大唐移动通信学院)
15
智能控制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6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战略人才供求急需专业
17
工商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重庆市优质校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
18
市场营销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国家新商科数字营销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19
商务管理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重庆市优质校商贸物流专业群建设专业
20
国际贸易实务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外向型人才培养专业
21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重庆市骨干专业、“双基地”建设专业
重庆市优质校商贸物流专业群建设专业
22
报关与国际货运
文、理科
6200
重庆市职业院校专业能力提升建设专业
重庆市优质校商贸物流专业群建设专业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3
文化产业管理学院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文、理科
6200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4
摄影摄像技术
文、理科
11500
企业学院专业(金夫人摄影学院)
2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文、理科
8000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26
服装设计与工艺
文、理科
10000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27
人物形象设计
艺术(美术)
11500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8
工程管理学院
物业管理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9
园林技术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0
安全技术与管理
文、理科
6200
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行业重点扶持专业
31
财经学院
会计
文、理科
6200
院级重点专业
32
财务管理
文、理科
6200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3
金融管理
文、理科
6200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4
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5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科
62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6
康复工程技术
文、理科
8000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7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38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9
酒店管理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0
空中乘务
文、理科
6200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1
人文教育学院
文秘
文、理科
6200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42
商务英语
文、理科
6200
院级重点专业、重庆网商人才输送基地专业
43
社会体育
体育
6200
健身与健美行业联合办学专业
备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3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p#分页标题#e#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信息。文理科各专业学费6200-8000元/年/人,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人,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人。学生公寓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以内。
#p#分页标题#e#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
3.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的加降分投档、同等条件优先等录取照顾政策。
#p#分页标题#e#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5.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定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定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8.录取体检标准:学校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女生158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其它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在江苏省录取中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D(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10.学校鼓励考生积极参加义务志愿活动,高中阶段有义务志愿经历(在社区、街道、社会福利机构等参加义务志愿活动)的考生,在填报学院志愿结束后将义务志愿经历的有效证明寄送到学校招生处(办公楼106室)并来电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11.学校设有民政部“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项目,各省(区、市)省级民政厅(局)审核认定的孤儿考生(含应、往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学校,成绩达到学校在该省(区、市)提档线时优先录取。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奖助政策
(一)新生入学资助资助标准:500~1000元/人。
资助对象:中西部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申请办法:向当地区县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说明:就读本省院校新生500元/人,就读外省院校新生1000元/人。
(二)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800元/年。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学生。申请办法:大学二年级起向学校申请办理。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500元/年。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法:大学二年级起向学校申请办理。说明: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四)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第28页)进行困难认定,每年9月向学校申请办理。
(五)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不超过8000元/年。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前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第28页)进行困难认定,向当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说明: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六)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就读专业学费、住宿费之和超岀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8000元/年)的高出部分。
资助对象: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前向当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说明: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欯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享受冋等优忠政策。
(七)服兵役学生资助
资助标准:不超过8000元/年。
资助对象:已被我校录取并注册入学的服兵役学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
申请办法:向学校申请办理。
说明:按国家大学生服兵役相关政策实施。
(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学年。
#p#分页标题#e#资助对象: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重庆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和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学生。
申请办法:服务期满,向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九)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
资助标准:在校三年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并每月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资助对象:经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审批,并纳入2019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的在校学生。
申请办法:按2019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通知要求实施。
(十)精准扶贫
资助标准:学费资助不超过8000元/年,生活费资助为3000元/年(含奖助学金、生活补贴等其他资助)。
资助对象: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享受学费资助和生活费资助;非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享受生活费资助。
申请办法:学费资助向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活费资助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
说明:学赀资助按区县学生资助中心通知要求办理。
(十一)校级奖学金
资助标准: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学生。
申请办法:大学二年级起向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临时困难补助资助标准:2000~10000元。
资助对象:因突发原因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
(十三)勤工助学
资助标准:300元/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
(十四)其他资助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办公楼106室)
招生电话:023-65626666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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