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每生每学年2600元。
二、学生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每间房间住宿不超过6人,实行专人管理,住宿条件:卫生间床头柜、条桌、钢架床、电扇等。
使用空调电费,单独装表按实际电费分摊到使用空调的住宿学生。
三、与九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办专科班收费,收费主体是九江学院,收费标准由其按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收费执行。
四、服务性收费 和代收费
1、服务性收费
学校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可收取相应的服务性费用。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2、代收费
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学校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五、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现在校生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新招收的学生按本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要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牌),接受交费者的监督和价格检查部门的检查。
除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九江外事旅游学校办学目标
为了让学生“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学校重视教学和教研,特别是对学生实用技能培养,经常组织相关教研活动和现场观摩教学以及周边景点实训。2006年12月29日,九江市旅游专业教改研讨会在九江外事旅游学校召开。学校同样注重就业网络建设,学校的就业网点主要为北京、上海、沿海发达城市和九江市各大旅行社、宾馆、风景名胜地。
为实践九江市委市政府“旅游兴市”的战略方针,适应旅游人才市场的迫切需求,为旅游行业培养更多更好的实用人才,学校又增开了酒店管理,列车乘务等新的专业。
九江外事旅游学校荣誉
至2010年,九江外事旅游学校办学共十四年,为社会培养了很多优秀的旅游人才,其中代邹倩同学获江西省2003年十佳明星导游员称号,杨帆同学获江西省2004年旅游形象大使称号,为“魅力九江”增添了光彩。2005年学校又被评为“九江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6年由江西省旅游局挂牌为“江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九江基地”,被称为“九江导游的摇篮”。国家导游员资格考试通过率平均65%,为江西省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