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开设院校:铁道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湖南警官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福建警官学院。
下面介绍三个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介绍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为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成立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 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生。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4月更名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3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六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甘肃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是甘肃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改建为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1985年开始招收专科生,198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取得硕士研究生授予单位资格并开始招生,2010年取得法学、工商管理两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经过50余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学校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公安类院校之一。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596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33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0721人,体改生15人。学校现有教职工664人, 其中,专任教师489人,教授、副教授20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1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4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甘肃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兼职客座教授221人。
吉林警官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创新能力和实战技能的应用型公安人才和经济建设适用人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吉林警察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9月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改建为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5年3月升格为吉林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格为吉林警察学院。学院坐落于北国春城长春市,位于亚洲最大的人工林长春净月潭边。学院占地630.4亩,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分为净月校区和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