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生考试院日前公布了《广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明确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划线办法、志愿填报、投档规则等方向要求。
根据规定,广西艺术院校的招生录取模式不变,仍分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第二批次为使用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填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应取得艺术统考成绩合格资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应取得相应院校校考合格资格且其校考成绩已由有关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得到资格的文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得到资格的理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专业。
招生院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计划于元旦后及时向世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