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函〔2022〕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技术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号)要求,拟于2022年10月在江西南昌举办“生态系统智慧化监测技术及其应用”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基于生态系统建设的虚拟地理环境技术前景分析(主讲人:林珲,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国际数字地球学会中国国家科学委员会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自然保护区智慧化建设案例示范(主讲人:雷光春,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项目长江项目主任、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海洋与湿地项目主任,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院长,教授,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
(三)自然保护区监测监控技术及其应用(主讲人:安树青,中国生态学会湿地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湿地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
(四)生态系统评估与生态恢复(主讲人:于秀波,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CERN)科学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五)智能信息处理算法在生态系统中的应用(主讲人:鉴海防,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六)高分遥感数据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中的应用(主讲人:张琍,江西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七)基于多源卫星资料火情监测应用研究(主讲人:陈洁,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风云气象卫星灾害及环境应用系统副主任设计师、高级工程师);
(八)湿地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主讲人:黄琪,江西师范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九)江西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主讲人:方朝阳,江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十)无人机在江西省生态环保智慧化建设中的应用(主讲人:蔡绍青,三维测绘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十一)江西省森林火灾时空分布格局及其对气候变化的响应(主讲人:吴志伟,国际景观生态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生态学会景观生态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师范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十二)多源卫星微波资料在农业气象和火险预警中的应用研究(主讲人:孙瑞静,博士,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高级工程师);
(十三)鄱阳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实地考察。
二、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生态系统及其智慧化监测技术研究或管理,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0人。
(二)报名方式:2022年10月16日前将Word版及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扫描版报名回执一并发送至承办单位联系邮箱(135002234@qq.com)。承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确认通知,参加研修人员凭确认通知按时报到。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培训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报到。
(二)报到及研修地点:君来大酒店(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259号)。
四、有关事项
(一)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班不收取其他费用。
(二)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学习总结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员可凭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
(四)承办单位须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对接,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请参加研修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到时请确保本人近期(会前14天)无发烧、咳嗽等症状,并准备好“昌通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健康码和行程卡应为绿码,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到时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工作人员将于报到时开展相关健康排查。
承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联系人:高 丹,0791-88120537,18296136978
黄敏慧,0791-88120537,15277039054
邮 箱:135002234@qq.com
附件:1.报名回执
2.个人健康承诺书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报 名 回 执
单位:(盖章)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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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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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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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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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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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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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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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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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统一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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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2
个人健康承诺书
本人承诺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前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未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本人承诺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做好自行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如违反承诺,本人将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承 诺 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