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在上级公司和民政部门领导下,全面领导机构的各项工作。
(一)行政管理
1. 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安排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互通情报,统一认识,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
2. 主持召开院务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上级领导指示和院长办公会议精神。
3. 正确处理与院长办公会之间的关系,下列事项须向院长办公会报告:院工作计划、总结、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院里“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4. 正确处理与党支部之间的关系,下列事项须向党支部报告: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目标;
(2)有关本院人事、工资、体制改革的事项;
(3)本院装修、改建、新建等有关工程、30万元以上支出等应集体决定事项;
(4)院内有关重要人事变动事项;
(5)院内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6)有关本院支部改选、发展党员、执行党内纪律、重大投诉事项。
5. 正确处理与职工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下列事项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1)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年度工作报告;
(2)审定规章制度,提请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正确处理与工会之间的关系,下列事项须向工会报告:院内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年度预算、决算,重要人事任免、辞退员工、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等重大事项。
(二)业务管理
1. 带领全院职工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按时布置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办院方针、宗旨、原则和管理办法。
2. 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划,拟定本院中长远战略目标,其中包括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
3. 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负责策划并组织开展社会公共活动,对外公关宣传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
1. 决定全院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定岗定责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批准中层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2. 按照培训管理规制的要求,审批全院干部的培养计划、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进修工作。
3. 按照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对干部进行考核并执行奖罚管理规定。
(四)财产物品管理
1. 主持对保障性部门和财务工作的领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审核财务预算与经费收支情况。
2.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批财务预决算报告。
3.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负责财产处置及上报工作。
(五)风险应急管理
1. 按照标准化管理或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主持院标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或主持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2. 及时研究处理重大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客户重大投诉,反馈处理意见。
3. 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临时性重大问题,决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4. 定期检查医疗、护理工作。
5. 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6. 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及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负责全院的安全工作,确保全院实现安全。
7. 关心老年人和员工的生活,努力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六)外联管理
1.代表上级主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与运行,实现预期的方针目标。
2. 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 按照要求主持对外接待工作,代表养老服务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和监督。
4. 组织员工或代表养老服务机构参加街道、社会组织的相关社会工作。
素质要求
(一)小型机构
1. 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 任职资格:从事民政工作时间2年以上,有3年以上行政管理经验,或有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工作3年以上经历,有较高的综合管理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吃苦耐劳,热爱养老服务事业。
3. 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解决问题意见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
4. 品德优秀,性格稳重,清正廉洁,关心群众。开拓进取,具有求真务实精神。
5.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
6. 具有领导、管理、组织实施能力,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一般矛盾,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7. 掌握全院各项业务及运作状况,具有经营决策能力。
(二)中型机构
1. 学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任职资格:从事民政工作时间3年以上,有3年以上行政管理经验,或有管理养老服务机构(或三星级宾馆、医院住院部)工作3年以上经历,有较高的综合管理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吃苦耐劳,热爱养老服务事业。
3. 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解决问题意见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
4. 品德优秀,性格稳重,清正廉洁,关心群众。开拓进取,具有求真务实精神。
5.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
6. 具有领导、管理、组织实施能力,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一般矛盾,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7. 掌握全院各项业务及运作状况,具有经营决策能力。
8.具有营销策划、组织、管理能力。
(三)大型机构
1. 学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任职资格:从事民政工作时间5年以上,有5年以上行政管理经验,或有管理养老服务机构(或三星级宾馆、医院住院部)工作5年以上经历,有较高的综合管理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吃苦耐劳,热爱养老服务事业。
3. 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解决问题意见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
4. 品德优秀,性格稳重,清正廉洁,关心群众。开拓进取,具有求真务实精神。
5.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
6. 具有领导、管理、组织实施能力,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一般矛盾,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7. 掌握全院各项业务及运作状况,具有经营决策能力。
8. 具有很强的营销策划、组织、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