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准备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和家长询问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有关问题,就此问题,辽宁省招考部门对今年艺术类院校及专业招生录取的有关问题做出了说明。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和高等学校其他专业录取原则是一样的,即院校录取、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艺术类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辽宁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根据本校招生需要在辽宁省划定的分数线之上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但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并在录取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获准在省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也可根据考生省统考成绩及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但须向社会公布并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辽宁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哪些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哪些使用校考成绩?
属于辽宁省艺术类统考范围内的专业,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外,辽宁省域内其他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均须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辽宁省域外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也可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未包含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范围内的专业,直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对于未包含在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学校如因生源不足承认其他院校专业校考成绩,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同时告知辽宁省招考办,并在录取时出具考生的本人申请及其他院校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办法和相关要求有哪些?
各个高等学校及高等学校各个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有所不同,具体办法及相关要求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和本校各个专业的教学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注意查询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
艺术类专业是否优先普通类录取?
辽宁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所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为主。第一、二、三批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均在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当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和普通类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