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普通高校关于保送生的招收办法日前公布。与2007年相比,保送生的资格条件没有变化,稍有不同的是省高招办将加强对保送生资格的考核公示,高校将加强对在科技创新、电脑制作等活动获奖学生的文化测试。
与2007年相比,2008年普通高招关于保送生资格条件的要求依然是八大类,只要符合其中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都可以被保送。这八大类条件分别是:
1.省级优秀学生;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3.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4.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5.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学生;6.相关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外语文学类专业推荐综合素质出色的学生;7.在国际、国内比赛中获得相关要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8.公安英烈子女可保送至普通公安院校。
在2008年的保送生招收要求中,明确了要加强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比赛中获奖学生的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
同时,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都须参加院校或公安部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录取未经教育部公示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的学生。
另外,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名单必须报省高招办审核,经同意后方可上报教育部,省内只有厦门外国语学校具备推荐资格。我省直属的公安院校原则上只招收省内的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公安部直属院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其比例不超过当年全国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