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普通本科高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它是高等院校办学机制创新与模式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是普通高校优质办学资源与优质社会资本互相结合形成的本科层次的新机制、新模式高等教育机构。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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