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要注重教育公平。他指出,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在教育公平上要多想办法、多做实事。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公平,对于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缩小城乡差距,以及推进城市化进程都起着关键的杠杆作用。近年来,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全面普及,迅速提高了国民平均受教育的年限,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高考公平是最大的教育公平,自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异地高考”方案从无到有,成为教育公平的重大突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已经从“能上学”提升到“上好学”,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让孩子受教育并且受到良好教育,是几乎每个家庭的共同愿望。但与此同时,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义务教育在教学质量等各方面仍然存在很大差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进不去、留不住、教不好,限制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制约教育公平的瓶颈。
为了破解这些难题,中央政府适时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切实有力的举措:一是要缩小发展中存在的城乡和区域这两个最大的差距,就要培养更多服务中西部和农村的人才,教育资源要向中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倾斜,提升那里的教育水平。二是要加强东中西部教育协作,尤其是国家重点高校,要强化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鼓励优秀教师以多种方式到中西部服务。三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让贫困地区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四是东部地区要创新理念和模式,在提高教育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会上李克强还要求,围绕完善投入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推动资源开放共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广创新激励政策等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的重大任务,提出措施、抓好落实,在教育公平上多想办法、多做实事。
教育是民生改善的来源,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新一届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全局性、战略性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彰显了对改善“教育”这个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决心。李克强总理早在2013年3月17日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就提出:“要努力使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不论是来自城市还是农村,不论是来自怎样的家庭背景,只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就可以取得应有的回报。”5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特别要求“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属高校。这些指导思想和具体举措,让教育公平落到了实处,使更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家子弟。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清华大学报到新生3374名,规模与往年持平;但来自县及县以下高中考生首次超过四成,达到41%。在保持全国招生计划总量稳定的同时,清华2013年继续扩大中西部及农村地区招生比例,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占清华2013年录取总数的65.8%;其中来自西部12省份的考生占28.1%,超过这些省份人口占全国总人口27%的比例。北京大学2013年招收本科新生3145名,农村学生比例为14.2%,也较上年增长1.7个百分点。
教育改变命运。教育公平是起跑线公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人一生竞争机会公平的基石。此次科教领导小组会议为推进教育公平的落实明晰了思路,确立了方向,也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力促教育公平的决心。搞好教育这个民生,体现了全社会人民的心声,也凝聚着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只有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教育公平的制度体系,解决好教育问题,进一步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让每个孩子“能上学”、“上好学”,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