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学,教育部忙得不可开交——9月2日开学日当天,教育部收到两份特殊的信函。其一是一份来自5名女生联名寄出的举报信,举报国内多所高校存在明显违规的歧视女性考生行为;其二是国内11名女律师联名向教育部提起的信息公开申请,询问高校性别歧视的招生章程是否经过教育部批准,并要求教育部对其将如何处理高校的违规行为作出答复。
近七成高校招生时设置性别限制
据悉,此次被举报和提请信息公开的高校包括中国传媒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
记者了解到,向教育部寄出举报信的5名女生及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的11名律师,之所以发起这次行动,是基于妇女传媒监测网在上月发布的《2013年“211工程”学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他们希望教育部门也能关注这份调研内容。
该份调研报告指出,尽管教育部今年5月下发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但从全国抽样的112所高校,目前仍有近七成高校在招生中设置了性别限制。有些大学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规则中明确指出,“建议男生报考”、“宜男生就读”、“宜女生就读”。虽然口吻委婉,但足令考生望而却步。
像天津医科大学、山东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青海大学的护理专业均有“限制男生”的要求。有的明确提出“只招女生”,有的则备注为“只在部分省份招第一志愿的男生”。另外,中国矿业大学的采矿专业则明确提出“不招收女生”,长安大学的岩土和隧道工程专业备注“建议女生慎报”,以及海南大学时装表演专业要求“只招女生”等。而这一系列的“建议”,在现实中的确影响了一批考生的报考意愿。
联名举报女生:教育部有失察之责
日前,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上联名寄出举报信的其中一名女生小肖。在她看来,学校应该做的事情是保护学生的合法教育权利,为学生的发展志向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而不是人为地为学生的教育和发展设置障碍。
小肖提出,依照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但目前,国内不少高校却已直接违反了该项规定。而令人倍感疑惑的是,既然这些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都是报送过教育部审核并在阳光高考网上公布的,那就意味着这样的计划均经过了教育部的认可。“从这点看来,教育部有失察之责!”
小肖称,她们5位联合发起举报信的女生,希望教育部门能关注招生依然存在性别限制的现象,同时也希望向教育部门“求解释”,让教育部门能尽其职能,监察各高校在除军事、国防、公共安全之外的其他专业招生中擅自设立性别比的违规行为,并敦促立即取消,让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尽责抵制教育歧视。
11名女律师提起信息公开申请
日前,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上联名向教育部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的其中一名律师黄溢智。她提出,这次来自北京、广东、江苏、浙江、河南、陕西、黑龙江等国内11名律师,联名向教育部提起信息公开申请,其实是希望教育部明确答复,是否批准过某些违规歧视女生高校的招生章程,如是则需给出依据,如不是则给出相应的处罚措施,而不是听之任之。
黄溢智坦言,从2012年到2013年,虽然还仍留有盲区和特区,但教育部的招生性别政策已经有了令人惊喜的进步。事实上,希望在短期内彻底取消高校招生中的性别歧视并不现实,但至少,在此过程中,民间社会的监督和敦促至关重要。
“歧视不能因司空见惯而合理化,平等原则的检验不应存在例外。”黄溢智期待,这次的行动能让教育部门、公益界、法律界、广大学生及家长都能关注到高考性别歧视问题,并以此为新开端,促进反歧视政策设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