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学,教育部忙得不可开交——9月2日开学日当天,教育部收到两份特殊的信函。其一是一份来自5名女生联名寄出的举报信,举报国内多所高校存在明显违规的歧视女性考生行为;其二是国内11名女律师联名向教育部提起的信息公开申请,询问高校性别歧视的招生章程是否经过教育部批准,并要求教育部对其将如何处理高校的违规行为作出答复。
近七成高校招生时设置性别限制
据悉,此次被举报和提请信息公开的高校包括中国传媒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
了解到,向教育部寄出举报信的5名女生及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的11名律师,之所以发起这次行动,是基于妇女传媒监测网在上月发布的《2013年“211工程”学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他们希望教育部门也能关注这份调研内容。
该份调研报告指出,尽管教育部今年5月下发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但从全国抽样的112所高校,目前仍有近七成高校在招生中设置了性别限制。有些大学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规则中明确指出,“建议男生报考”、“宜男生就读”、“宜女生就读”。虽然口吻委婉,但足令考生望而却步。
像天津医科大学、山东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青海大学的护理专业均有“限制男生”的要求。有的明确提出“只招女生”,有的则备注为“只在部分省份招第一志愿的男生”。另外,中国矿业大学的采矿专业则明确提出“不招收女生”,长安大学的岩土和隧道工程专业备注“建议女生慎报”,以及海南大学时装表演专业要求“只招女生”等。而这一系列的“建议”,在现实中的确影响了一批考生的报考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