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实务,熟悉经济管理知识与方法,具备运用法律处理综合事务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事务的管理、研究和教学,特别是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
专业特色:本专业设置商法学、经济法学和民法学三个专业方向。在专业教学中注重对学生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等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加大经济与管理类基础课程的教学,形成学生的“双科”课程体系的市场竞争优势;强化训练法学研究、法律咨询和服务的方法;突出实践教学环节,运用见习、模拟审判、法院旁听、专题辩论、疑案分析和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良好的语言表达、较高的文字写作等能力。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税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WTO法律规则、律师实务、专业外语、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
学制四年,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