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学校所在的古尧都临汾市,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学校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一地域资源优势,使浓郁的地方文化和教师教育、基础研究、服务区域发展构成了学校的四大办学特色。
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3000人;学校设有20个学院,有涉及10大学科门类的45个本科专业,111个硕士学位点,6个博士学位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30个研究所(中心),9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完善,建有戏剧戏曲、三晋文化、黄河民俗3个博物展馆。
教育学 (本科类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熟悉我国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
3.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进行简单、初步的会话、写作。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3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教育技术学 (本科类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应用、管理和评价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文化和艺术素养,具备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系统科学和信息科学的理论基础,受过良好的信息技术训练,并熟悉教学的一般过程。主要从事教学系统设计;教学媒体设计、开发与应用;现代化教学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信息技术及相关课程的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等工作。
二、培养规格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有稳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基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专业、文化科学知识素质方面: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力和职业道德品质;系统了解教育技术基本学科知识和理论;熟练运用各种数字媒体手段开发教学课件;牢固掌握各类教育媒体的课程教学手段和方法;熟练运用系统设计的方法进行有效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3. 身体、心理素质方面:具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稳定的心理。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学分学年制: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58
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
学前教育 (本科类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能在相关教育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培训、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并为高校提供优质研究生生源。
二、培养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熟悉我国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本科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幼儿园管理的基本能力。
4.具备钢琴、声乐、舞蹈、绘画、体育等多方面的基本素养,能够进行艺术鉴赏,具备一定的创作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4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体育教育 (本科类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体育教育人才。
二、培养规格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数学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3. 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并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我校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外语达标的规定和计算机二级的要求。
5. 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4
学生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