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学校占地总面积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1949年3月,在东北大学工学院、理学院(部分)的基础上成立了沈阳工学院。1950年8月,定名为东北工学院。1960年被列为全国64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大学。1993年3月8日,东北工学院复名为东北大学。1998年9月,东北大学由原冶金部属院校划转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并实现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重点共建。
经济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能够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实践能力较强,并具有向经济学相关专业扩展和渗透能力的实用型经济学人才。主要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宏观、微观经济管理、政策研究、投资分析、市场预测、企业策划等专业经济学人才的需求。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制度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创新经济学、当代中国经济问题专题、微机基础、C语言、数据库基础、数据结构等。
毕业生适用范围: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经济学理论教学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经贸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经济管理工作或者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金融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现代金融业务,具有金融学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高级经营和管理人才。要求学生掌握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银行、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金融服务、客户管理、开发市场、运用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资产组合能力的基本训练,掌握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熟悉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活动和政策研究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素质和能力。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主要课程: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业务、保险学、国际金融管理、商业银行管理、证券投资、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金融企业会计、金融工程、网络金融、金融规划、金融法规、国际金融市场、投资学。
毕业生适应范围:咨询管理公司和投资银行、中央银行、外资或中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国家机关、政府金融和经济管理部门,各大新闻媒体从事金融经济类新闻报道的部门,以及各大企业的财务和融资部门。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全球竞争的在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从事决策、管理、研究和实务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掌握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实务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世界各国及世界贸易组织涉外经贸政策和法规,熟练掌握专业英语,具备从事涉外经营与管理活动和政策研究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素质和能力。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主要课程: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国际市场营销学、国际结算、国际经济合作实务、跨国公司理论与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市场、国际商务沟通、商务英文写作与翻译等。
毕业生适应范围:参与全球竞争的制造业企业,技、工、贸一体化公司涉外业务经营与管理,跨国运输业务经营与管理,内外资银行、保险、证券等服务业的国际业务经营与管理,高校、科研及咨询机构研究和咨询工作,商务、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各级政府的涉外经贸管理和政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