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学校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著名教育家董纯才、车向忱、吴伯箫等先后担任学校主要领导。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法学 (本科类 )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本专业培养适应中国入世及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所急需的国际商法人才,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学基础,熟悉WTO规则及相关国际法,以满足我国对外开放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经济法人才的需求。主要课程有:民法、法理学、宪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贸易法、房地产法、合同法等。若只修读中方学位,修业年限3至8年,毕业学分165学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修读中美双学位,毕业学分175学分,中方修业年限3至8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美方修业年限3至6年,授予文学学士(BA)学位。

  就业方向: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教育工作者,行政管理人员。

  社会学 (本科类 )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国外社会学理论、社会统计学、经济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等。毕业学分165学分,修业年限3至8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行政管理工作,社会调查研究,教育、科研、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营销,社会保险,保障以及社会福利,民政等社会学相关工作。

  社会工作 (本科类 )

  社会工作(2008年新增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事业管理等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政策与社会评估、社会行政管理与社区发展规划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国外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个案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统计软件、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行政、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问题、家庭社会学、社会政策概论、小组工作等。毕业学分165学分,修业年限3至8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等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素质优良、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毕业后适合从事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尤其是中学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能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日常管理工作、党团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等,并可以成为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合格生源。主要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科研方法与技能训练、法学概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当代西方思潮评析、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毕业学分165学分,修业年限3至8年,授予法学或教育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政治教师、高校党政管理、政府部门公务员、部队思想政治指导人员、高校两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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