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
法学 (本科类 )
法学专业(建设法方向)(本科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熟悉我国建设法律法规及国内外相关行业市场运行规则,能够将法学知识与建筑专业知识紧密结合并能实际应用的复合型法律专业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基本训练,主要掌握我国基本法律法规、特别是掌握建设法律法规和土木工程专业的相关知识、具有代理建设行业工程项目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的能力。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行政及行政诉讼法、合同法、房地产法、建设工程合同与FIDIC条款、物权法、工程建设招标与投标、土木工程概论、建设项目管理及其它建设法律法规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企业从事法务和管理工作;在其它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也可在司法部门从事司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