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小编整理一些资料供各位童鞋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军队院校的报名时间一般与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
2、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3、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主要了解志愿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4、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的数量,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指挥、非指挥和男、女,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确定后,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
5、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6、政治考核、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身体检查。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现行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由省军区招生办指定部队中心级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7、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考生。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同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一样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8、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9、军队院校录取过程中,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收保送生,其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执行教育部文艺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由院校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10、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足,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