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坐落在吉林省四平市。学校建于1958年。现任党委书记卓越教授,现任校长张伯军教授。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建校50多年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8万余人。毕业生以能力强、素质好、潜力大而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连续多年平均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肩负着全省所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培训任务,多年来,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各类教师3.1万人。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自1989年国家设立教学成果奖以来,学校连续6届获国家教学成果奖6项,是吉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省属高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2项。
法学 (本科类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并具有其他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背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和法律逻辑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夯实建造法学理论与法学知识体系大厦的基础。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各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能作到学以致用;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独立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出庭辩护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和交流信息的方法;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就业方向:法院、检察院、律所、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政治学与行政学 (本科类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政治思维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具有丰富的政治学、行政学和国际政治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能独立分析和研究该领域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各国的政治制度、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运行机制、决策过程和法律法规。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掌握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等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政策分析能力;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检索、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研究方法,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和运用计算机技术,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国际政治学原理、公共政策学、国际关系学、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中国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政治学经典文献选读、比较政治学、中国政治制度史、西方政治制度史、行政学经典文献选读、电子政务、行政文书与秘书、政府经济学、行政法学等。
就业方向:党群机关、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新闻出版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等单位。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社会工作 (本科类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能在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福利政策研究,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系统掌握社会福利学、心理学知识和方法。掌握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等的相关知识;理解并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和伦理守则,并能付诸实践;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项基本操作技能,具备从事各种实际社会工作的基本能力;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了解国内外社会福利理论及实践的历史和现状,了解我国及主要国家社会福利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主要课程:社会学、社会福利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个案工作、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福利政策导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福利思想、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等。
就业方向: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医院和各种公益团体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民族学 (本科类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系统扎实的民族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族理论和政策,了解国内外各民族的社会与文化,掌握民族学基本理论和调查方法,具备实地搜集资料、民族田野调查的能力,最终可从事民族文化研究和管理、民俗文化导游、民族事务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民族学的基本理论,了解中国民族和族群、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基本情况;掌握民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受到人类学、社会学及历史学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民族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对相关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掌握基本的民族学调查方法与分析方法,以及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运用外语的能力,能熟练地操作计算机。熟悉我国有关少数民族、社会文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界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向。掌握民族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抽样调查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主要课程:民族学通论、人类学概论、社会学概论、应用人类学、民族学理论与方法、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调查与统计、社会研究方法、中国通史、中国民族史、中国民族志、文化产业概论、民族旅游资源开发、民族考古学、民俗学概论等。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文教事业、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部门从事民族事务管理及民族文化产业研发。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类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现代教育理念,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功底扎实,人文素养宽厚,职业技能过硬,富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的基础教育合格师资。
培养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分析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有关问题的初步能力。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掌握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并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宽厚的人文素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创新精神。具备在中学进行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组织课外活动和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以及在行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组织、管理、教育、研究和宣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意志品格和较强的审美修养。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伦理学、政治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国际政治学、法学概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论、教育学原理和心理学。
就业方向:学校、党政机关、司法部门、新闻出版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教育、宣传和管理等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