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迎来崭新的大学生活,相信小萌新们也想在大学里大展身手将各种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收入怀中,那么珠海科技学院都有哪些奖学金?又可以获得哪些荣誉称号?小编特地为你准备了一份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大全,快点收藏起来吧!
01.新生奖学金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报考我校,并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特设立珠海科技学院新生奖学金。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合并或取消本一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其特殊类型控制线等作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资格线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线认定)。
三、新生奖学金第一学年由学校根据考生其高考成绩评定,后续学年申请续得的学生要求其上一学年的GPA不得低于3.0(含),无纪律处分记录。如若有纪律处分记录,需待处分解除后,方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学金。
奖励办法
新生奖学金奖励为免除符合条件的考生四年100%学费。新生奖学金为四年平均发放。
02.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分学年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大四学年不予评定。奖学金统一由学生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类别、等级和奖励办法
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情况,分等级按比例评定,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年奖学金分三个等级:
一等奖20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4%;
二等奖10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8%;
三等奖5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13%。
单项奖学金是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特长而设立的,包括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外语优秀奖、学术和科技创新奖。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元,评奖比例为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
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发放,同时颁发荣誉证书,《珠海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0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进行申请。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门。成员由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各项有关工作。
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该生必须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每年学习成绩在专业的前10%,且必修课没有补考科目。
奖励办法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
04.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出申请。学校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门。成员由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各项有关工作。
基本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该生必须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并且上学年获得过学年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由广东省统一分配。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
05.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录入广东省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门。成员由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各项有关工作。
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是全日制本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该生必须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为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办法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5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3300元/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
06.雅思奖学金
为鼓励“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学生努力学习英语,积极提高语言水平以满足国外合作高校录取要求,我校特设立珠海科技学院雅思奖学金。
评选对象
“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金融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班学生。
评选条件
1. 爱国守法,思想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处分记录。
2.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无挂科科目,申请时GPA达到2.5及以上。
3.非英语专业学生,雅思总分达到6.0及以上,且需满足单项不低于5.5分要求。
4.英语专业学生,雅思总分达到6.5及以上,且需满足单项不低于6.0要求。
5. 积极参加课内外各项活动,赴外留学欲望强烈,获得国外合作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并顺利入学。
奖学金额度
非英语专业学生:
1. 雅思成绩总分6.0的,按照人民币1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2. 雅思成绩总分6.5的,按照人民币2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3. 雅思成绩总分7.0的,按照人民币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4. 雅思成绩总分7.5的,按照人民币5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5.雅思成绩总分8.0及以上的,按照人民币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英语专业学生:
1. 雅思成绩总分6.5的,按照人民币1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2. 雅思成绩总分7.0的,按照人民币2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3. 雅思成绩总分7.5的,按照人民币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4. 雅思成绩总分8.0及以上的,按照人民币5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5.雅思成绩总分8.5及以上的,按照人民币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
以上就是珠海科技大学各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大学期间只要努力你也可以获得奖学金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