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是工商管理专业之一,可通过三种方式报考会计学在职研究生,并且,每种方式招生院校不同,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各方式招生院校有哪些?
会计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分别是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具体招生院校如下:
一、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招生院校:
以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方式,报考会计学在职研究生,2018年招生院校目前只有两所,如下:
1、清华大学与新加坡管理大学合作举办会计专业硕士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会计(管理会计)硕士
二、会计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院校:
以同等学力申硕方式,报考会计学在职研究生,以2018年招生情况为例:
北京市:北京服装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渤海大学
上海市:上海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省:山东财经大学
陕西省:长安大学
三、会计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院校:
会计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获得学位上可分为专业型硕士、学术型硕士,两种类型学位招生院校是不同的。
以2018年招生院校为例:
(一)学术型招生院校:
北京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吉林省:东北电力大学
山东省:青岛理工大学
湖北省:长江大学
云南省:西南林业大学
陕西省: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
(二)专业型招生院校:
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省: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农业大学
辽宁省:沈阳工业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沈阳大学
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
黑龙江省:黑龙江科技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齐齐哈尔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江苏省: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空军勤务学院、
浙江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
安徽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
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经济学院
湖南省: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南华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市: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陆军勤务学院
四川省: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省:贵州财经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邮电大学
甘肃省: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